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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美國華盛頓,民衆在最高法院外舉行集會活動慶祝。/網易圖片 |
中評社香港6月27日電/美国时间周三,美国最高法院以5比4的法官意见表決后裁定,禁止联邦政府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联邦婚姻保护法(DOMA)》违宪。
“联邦法律是无效的,任何的法律目的都不能对联邦力图保护的人群的人格和尊严造成贬低和伤害,”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在阐释多数意见时写道。“由於存在寻求取消这种保护並施以更少尊重的事实,《联邦婚姻保护法》违反了第五修正案。”
肯尼迪大法官发表了法院的意见,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鲁斯.巴德.金斯伯格、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和埃琳娜.卡根表示赞同。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和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和萨穆埃尔.阿利托都提出異议。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对斯卡利亚的異议完全赞同並部分赞同阿利托的意见。
当肯尼迪宣读多数意见,裁定《联邦婚姻保护法》违反第五修正案时,法庭內爆发出欢呼声。一些坐在台下的同性伴侣抬头看著天花板,而其他人正擦著眼泪。
《联邦婚姻保护法》在1996年由当时担任总统的克林顿签署。该法律使已得到本州法律承认的同性伴侣,在联邦法律构架下相比異性恋伴侣有多达几百项的福利缺失。在奥巴马政府期间,尽管政府希望将《联邦婚姻保护法》废除,但美国司法部最初还是对该法律进行了辩护。2011年年初,美国司法部转变了态度,发现该法违宪並不再为之辩护。(周三时多数意见对此进行了隐晦的批评,表示“根据宪法理论放棄对一项国会法案的合宪性进行辩护,在司法判決中並不存在……这在程序上创造了一个新的麻烦”。为此众议院共和黨花了几十万美元接管辩护。
原告84岁的艾迪.温莎,在她的配偶西娅.斯派尔2009年去世后,向国税局要求退还36万3000美金的联邦遗产税遭到拒绝后,状告联邦政府。
在3月的口头辩论中,法院的多数派表示怀疑《联邦婚姻保护法》的合宪性。大法官金斯伯格称,法律的支持者似乎在探寻“两种类型的婚姻,”就像存在同性婚姻和“脱脂牛奶”版本婚姻一样。
“《联邦婚姻保护法》存在‘明确目的’将同性婚姻视为'二等婚姻',”肯尼迪在阐释多数意见时写道。该法律对走入同性关系的每一个人都带来了羞辱,並且“削弱了国家一直以来以适当形式承认並保护的基本个人关系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他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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