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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奇律師朱明勇:薄熙來被抓前不敢去重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6-11 13:51:39  


 
  人物週刊:可是你喜歡做的事情不就是做有挑戰的案子嗎?

  朱明勇:如果說高尚一點,是希望通過做一起又一起的案子,維護一個又一個個案上的公正,挽救一個又一個具體的人的生命和自由。我沒高尚到要為國家的民主與法治奮鬥終身。也不會低劣到像有些人那樣為了忽悠名氣,然後賺更多的錢。

  人物週刊:你是覺得在這些案子裡,你能獲得成就感?

  朱明勇:這種成就感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有無數的機會鑽到利益圈裡去,但我總是刻意要跟他們保持相當大的距離。全國律協會長兩次給我介紹案件,我從來不認識他。他介紹山西首富郝建秀的案子,我談了下,他們嫌我收費低了。我說這種案子可能要50萬,但是會長介紹,我覺得就30萬。後來他們去找了個要價幾百萬的律師。

  像我這種律師一定做不大做不強,但我好像也不想做大做強,去成為什麼全國名氣最大的律師。但是全國名氣最大的律師和我接觸,他依然對我保持謙遜,我不跟他爭名奪利,他們也都喜歡通過各種渠道跟我合作。我相信,水準才是說服人的。哪怕坐在審判席上的法官,即便他沒有按照你的意願判案子,但也要讓他們心裡想起你在庭上的表現時,是誠服的。

  人的心態和他的能力有關係。我始終沒覺得我離開律師行業就沒飯吃。人只有經歷過生死,才真正能把人生看淡。

  人物週刊:你說過做經濟案件覺得沒有挑戰,沒有意義?

  朱明勇:一點意義都沒有。比如欠銀行貸款三四個億,去打這場官司,根據標的,開一上午庭可能一個小時,你可以收回幾十萬上百萬都有可能,甚至在庭上5句話就說完了。欠錢了嗎?欠了。還錢呢?沒錢。還有什麼好說的,沒有任何意義。

  還有一些非訴訟業務,有些同行可能認為賺錢更多。是的,能賺很多錢。比如給某個房地產項目提供全程的法律諮詢,幫銀行按揭辦具體的手續,填單子,賺錢再多,毫無意義。甚至我都覺得這些人不應該稱之為律師,應該稱之為法律工作者。衡量標準只有一點,你這項工作換任何一個法律工作者,做出來的結果都是一模一樣的,讓實習律師和讓最大牌的律師做結果都一樣,程式也一樣。唯有刑事案件的辯護,就像一個魔方,轉在不同人手裡,轉來轉去的結果都會不一樣。這幾年辦的案子, 80%-90%經過我的手摸一下,就會發生變化。我自己已經感覺很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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