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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視制度迎十年 權力關進制度籠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5-24 09:50:27  


  
  巡視更重反腐職能 摘掉組長“鐵帽子”
 
  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決定的情況,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況;開展作風建設的情況;選拔任用幹部的情況等。在2009年頒布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中,這些均是巡視監督的內容。
 
  但是在一些專家看來,此次王岐山對巡視工作著力點的表述,透露出中央巡視組將更加注重反腐職能。“相比巡視工作條例,王岐山提出的巡視工作重點相對集中,意味著巡視工作將回歸到它最主要的職能:發現和反映違法違紀線索。”任建明表示。
 
  除了工作重點的明確,王岐山在17日的講話中還提出,要加強巡視隊伍自身建設,嚴格落實責任,巡視組組長不是“鐵帽子”,一次一授權。在一些專家分析,這意味著巡視組組長將不再是職務,而成為一項任務,巡視組成員的責任意識將會提高。
 
  在監督手段上,王岐山的講話中還提出,中央巡視工作要關口前移,“下沉一級”了解幹部情況,抽查領導幹部報告的個人有關事項,提高巡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分析稱,由執行“自上而下”監督的巡視機構來抽查領導幹部的報告事項,可以對領導幹部起到震懾。
 
  但是在任建明看來,中央巡視組對於領導幹部報告事項的抽查效果還有待觀察。“因為按照規定,中央巡視組監督的對象,是很明確的,主要就是省部級領導幹部。抽查領導幹部的報告事項,雖然能得到很重要的一個信息來源,但是遇到的干擾肯定很多,抽查真實性的核實還是很困難。”
 
  “怎麼樣能夠保持這種監督能夠切實奏效,巡視組在地方是否能了解到真實的情況,聽到最真實匯報,這才是監督和抽查的關鍵。”劉長敏也表示,無論是抽查官員個人報告事項還是巡視制度本身,自上而下的監督都要需要更加周全細緻的制度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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