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7日電/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因發送誤導或欺騙性推銷短訊(即短信),6日被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罰款9萬港元。
據新華網報道,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2012年8月收到一名中國移動香港流動服務客戶的投訴,稱中國移動香港發出短訊推銷其流動服務時,作出具誤導性或欺騙性的陳述,違反《電訊條例》第7M條。
投訴人表示,去年7月收到中國移動香港短訊,宣傳一項移動通信服務套餐,稱可以平均每月57港元的費用,任用本地數據及WiFi服務。然而,投訴人致電中國移動香港熱線訂用該套餐時,被告知必須同時以每月8港元購買接入鈴聲服務。投訴人認為該短訊的陳述具誤導性或欺騙性。
中國移動對此表示,不應把該短訊視為一項獨立的宣傳工具,即使沒有包含詳細及完整的條款,也並不構成有任何遺漏或具誤導性的銷售,因為每條短訊的空間是有限的,不能列載所有細節。
通訊辦認為,向客戶發出的短訊遺漏闡明每月須另繳8港元鈴聲服務費,普通人可能會被誤導,從而相信套餐費用只是每月57港元。因此認為該短訊具誤導性或欺騙性,違反《電訊條例》第7M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