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梁振英向報章發律師信 政界反應不一
http://www.CRNTT.com   2013-02-08 00:11:05


梁振英向《信報》發律師信,指上月一篇文章誹謗。(資料圖片)
  中評社香港2月8日電(記者 畢捷宜)香港傳媒在7日報道行政長官梁振英向報章發律師信,指上月一篇評論文章涉嫌誹謗,要求撤回。梁振英在7日發表聲明指,他一向尊重言論及新聞自由,但文章指他涉黑,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而《信報》亦刊登聲明指,文章所指“梁氏涉黑”是基於假設性陳述及分析,非指梁已經涉及黑道,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編輯部致歉,梁振英表示接受。

  《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在上月29日發表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文章,有報道指行政長官梁振英向《信報》及練發律師信,指文章涉嫌誹謗,要求撤回。

  梁振英7日晚起休假,但昨日中午發表聲明,他一向尊重言論及新聞自由,但該文章指他涉黑,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

  而《信報》昨日亦刊登啟事指,文章所指的“梁氏涉黑”是基於劉夢熊一方所言的假設性陳述及分析,非指梁已經涉及黑道,文中亦兩次提醒讀者,劉提供的資料未必完全正確,再三提醒讀者劉接受《陽光時務週刊》訪問提供的信息未必可靠;啟事又提到,中國大陸的法律,接受無罪推斷,官員接受雙規,表示有一定嫌疑,但不表示一定有罪,重申文章是有前提假設的陳述,並不是說“梁已涉黑 應予雙規”。

  而啟事最後一段說,“本報管理層、編輯部及文章作者並無指稱梁先生(振英)已經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梁振英在他的聲明中特別提到他接受這一段。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