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歐盟立法報復:中國別想參與任何基礎設施項目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2-29 18:26:40  


 
  在聲明中,中國歐盟商會像以往一樣,力圖用“公共採購”來代替和擴展中國的“政府採購”。其將公共採購定義為包括地方政府、事業單位以及國企的採購,如奧運場館鳥巢、水立方、三峽大壩、高鐵網絡等工程都被認為是在公共採購的範圍內。在西方國家,採購範圍比中國寬泛,不僅包括政府預算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也包括鐵路、市政工程、電力、通訊、機場、停車場、港口等公共基礎設施項目。

  而中國《政府採購法》規定的政府採購範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使用財政性資金的購買行為”“主要是貨物和服務,有一點點涉及到工程”。西北大學國際法學院副教授楊蔚林介紹。中國歐盟商會則認為,涵蓋了大量政府採購行為的《招投標法》適用的範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大多數中國公共採購項目是在省級以下地區開展,且多數為政府資助的國企項目,而此份清單僅僅涵蓋八個省級地區,且無一個省級以下地區被納入。因此,新提交的清單很可能僅覆蓋中國總體公共採購市場的二到三個百分點。這與歐盟所實行標準形成鮮明對比,其《政府採購協議》規定約85%的歐盟公共採購市場向他國開放。”中國歐盟商會在聲明中表示。

  楊蔚林認為,中國歐盟商會的目的是擴大我國現行的政府採購制度的適用範圍。“歐盟真正關心的是中國的基礎設施建設等工程類項目。‘十二五’期間,各地政府都將制定數萬億的規劃,對歐盟來說,這是實實在在的‘大蛋糕’。”

  范克高夫還表示:“由於獲得投資回報率變得越來越困難,中國亟須加快針對公共採購的改革步伐,將基礎設施相關項目向所有競爭者開放以吸引私有領域投資,從而降低地方政府負債風險。”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