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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譯:雖未盡善盡美 埃及憲法仍有積極意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2-07 00:34:04  


許多埃及法官罷工抗議總統穆爾西支持的新憲法草案
  中評社香港12月7日電(記者 黃蔚編譯報道)本月15日,埃及人將對新憲法進行全民公投,這將是他們目前為止最重要的選票之一。包括埃及人在內的全世界人民都在關心:這一標桿性文件會否對得起埃及革命中逝去的生命、會否辜負死者的期望?這一新憲法是否堅持普世價值觀?

  美國《時代》雜誌網站5日刊登資深記者艾曼(Ayman Mohyeldin)的分析文章稱,這部新憲法將埃及拽入兩極分化的境地中,一面是組織精良、訓練有素的伊斯蘭勢力及其追隨者,另一面是力量分散的世俗派和自由派。對該憲法的種種爭論已經觸發了多場大規模遊行,多數伴隨暴力。

  文章表示,可能很多人都會贊同,這份憲法雖包含多項開創性條文但還遠非完美,它含混的語言反映出了該份文件被創造時期的埃及政治現實,而這其實也折射出這份文件的重要性及歷史意義。不過,該憲法以下四大缺點卻不容得忽視。
 
  首先,自由派批評人士指出,該憲法最令人震驚的缺點便是負責起草工作的憲法委員會內部成員多樣性的極端匱乏。由伊斯蘭勢力主導的議會選出負責起草憲法的委員會,這一委員會起草的憲法也充分體現出伊斯蘭特色。這一百位成員中沒有一位基督徒,只有4位是女性,而且這四位女性均是伊斯蘭教徒。自由派和世俗派的意見鮮有反映的渠道。

  其次,該憲法草案招致國際人權組織的諸多質疑和批評,因為(在該憲法的精神下)國家權力並未受到有效限制,宗教自由和個人自由也並未得到合理保護。憲法中部份條款甚至為政府干涉個人自由鋪平道路,這讓諸多人驚恐。

  再次,該憲法錯過整合全埃及各大法院系統的大好機會。埃及法院系統涉及諸多機構,這包括最高憲法法宣、國務院、上訴法院、國家事務和行政法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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