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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煊:應修法讓貪污者不能藉口“政治獻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9-05 15:20:48  


  中評社台北9月5日電/台灣“監察院長”王建煊今天說,目前財產申報用處極小,防貪還是要靠財產來源不明罪,且應修法讓貪污者不能拿“政治獻金”當藉口。 

  中央社報道,王建煊今天受訪指出,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前消防署長黃季敏相繼爆出涉貪案,雖讓政府很難堪,但“爆總比不爆好、抖總比不抖好”。 

  對於林益世、黃季敏向“監察院”申報的財產資料不實,王建煊大嘆“目前的財產申報,我不好意思講沒有屁用,但用處極小、極小”。他說,貪污貪了新台幣2億元,會申報嗎?世上有那麼笨的人嗎?財產申報用處不大,抓到的多是傻瓜、笨蛋、不小心的人。 

  他說,靠“監察院”的財產申報沒有用,“這隻老虎不但沒有牙齒,連老虎的毛都沒有了”,財產申報就像虎毛,嚇阻了那些老實人,但真正貪了2億元的人並不會申報。 

  王建煊說,類似林益世案這種貪污案,非常多,多到讓人難以想像,最有效的方法還是靠財產來源不明罪,因為“你搞了很多錢,最後一定(爆發)出來”。 

  他說,光靠財產申報,不容易發現問題,財產申報是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前奏”,若無財產申報的資料做基礎,無法發現財產異常增加的差額。 

  不過,王建煊也說,現在貪污者被抓到不明財產,都稱是“政治獻金”,扁案也是如此,收錢的說是政治獻金,送錢的也說是政治獻金,“政治獻金一解,罰的也很有限,只能罰新台幣幾百萬元”。 

  他說,財產來源不明罪應該修法,讓貪污的人不能用“政治獻金”做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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