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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和平協議的緣來與癥結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4-15 00:29:55  


 
  二、後期“和平協議”倡議,北京旨在建立“一個中國”框架

  但是到了1995年北京開始對這個問題有了正視的態度,雖然當時是旨在拉住台灣在一個中國框架下進行商談,不過還是埋伏了一些沒有明說的。

  自1995年“江八點”起,中共重大文件對此議題的設定,均有“作為第一步”的文字安排,並且特別強調“終止敵對狀態”議題在兩岸談判中的重要性。1997年中共十五大“政治報告”中,江澤民上述談話的重點內容全數列入。其實令人印象比較深刻的則是這項議題是北京當局刻意把它當作兩岸所有政治性談判的“第一步”,其中“優先性”的含意當是相當深刻。而且,江澤民也強調,只要認同“一個中國原則”,兩岸什麼問題都可談。

  接著是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政治報告”,江澤民還是有提起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問題,不過他已將它列入到“三個可談的議題”之內,與“談台灣地區在國際上與其身份相適應的經濟文化社會活動空間問題”與“談台灣當局的政治定位問題”並列。看起來,中共似乎提供了更多議題的選擇。不過這也就是說,針對當時台灣政黨輪替的現象,北京顯然釋放更多的議題空間,希望提供較具“台灣主體意識”的民進黨政府有較多的選擇,不過主調仍建立在“一個中國原則”之下。

  三、對“和平協議”的商談,北京最重要的考量

  但是,北京稍後對於“和平協議”何以兩岸需要協商則是持另一種觀點。北京透過“兩岸結束敵對狀態”協議,除了希望能讓台北走上談判桌以及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之外,針對這項議題的舉行,背後所隱藏的動機與目標,恐怕是在協議達成之後,需要兩岸共同來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與領土完整。根據這種說法,台灣即使在短期之內尚未能與中國大陸走向統一之途,但是它勢必因而將全面關閉“台灣獨立”與“美日介入”的所有可能性,因為那些情況均會損及中國主權與領土的完整。

  北京對“兩岸結束敵對狀態”談判另一個更深入的目標,便是希望讓這項協議的簽署,規範在一個國家內部的“國內協議”上。說得再明白一點,便是北京一直認為1949年的內戰至今一直沒有結束,所以為了讓兩岸今後更能正常的往來與交流,甚至使得兩岸得以正式官方接觸與談判,那麽自“內戰”之後遺留下來的敵對狀態問題,必須透過一種正式的程式去把它了斷。因此,處理因“內戰”而衍生的問題,當然屬於國家內部的事務,而非國與國之間的條約簽訂。

  只要兩岸簽署“終止敵對狀態協議”,是被規範在一個國家兩個交戰團體所簽署的正式文件,既有其公權力的效力,又不會被國際誤解是兩個主權國家所簽定的“協定”或“條約”,就是北京最在意的結果。

  如果從上述的分析來看,顯見北京的考量是比較深入的。但是也與台北的思考有極大的出入:一是對兩岸敵對狀態的終止,北京想到的是1949年內戰的正式結束,但台北想到的只是台海和平環境的締造;另一則是透過“和平協議”的簽訂,北京希望加速統一目標的完成,但是台北可能更想到是現狀更穩固的維持。

  因此,二者對此思考顯有不同的衡量,其結果的評估甚至有南轅北轍的矛盾。北京對此問題的想法設若不事先對台北說明清楚,或者說它不作任何思考的調整,那麼肯定在兩岸一旦觸及“和平協議”商談時,將會對議題的原由出現有差異的見解,而且在預備性會議磋商雙方定位的問題時,也會產生衝突性的看法。

  兩岸“和平協議”簽署的展望

  憑心而論,不管名稱叫“兩岸終止敵對狀態協議”,或是“兩岸和平協議”甚至“中程協議”,如果希望這些協議能夠順利簽署,大概下列幾個重點必須要在協商尚未展開之前先行確定,否則就很困難進入或完成協商過程。

  一、台北:程式上最好兩岸各自單邊宣稱雙方“敵對狀態終止”就可

  對台北來說,最有利的模式,就是中共當局能如台北在1991年4月30日宣告動員戡亂時期終止一樣,單方面宣示結束兩岸敵對狀態,要不然也能如1979年雙方就金門停止砲擊各自宣示後就實施的前例。因為唯有如此,最能讓台北避免涉入複雜而且敏感的政治談判過程。而且有關一個中國原則、兩岸政治定位問題,以及簽署對象身分問題,均因為北京、台北雙方各自單方面的宣示而不必傷透腦筋。

  二、北京:程式上必須要先確定這是協商“兩岸自1949年以來的內戰”將宣告結束

  北京對“兩岸結束敵對狀態”談判,一直認為1949年的內戰至今一直沒有結束,所以為了讓兩岸今後更能正常的往來與交流,甚至使得兩岸得以正式官方接觸與談判,那麽自“內戰”之後遺留下來的敵對狀態問題,必須透過一種正式的程式去把它了斷。因此,北京會要求在程式上必須先確定兩岸是在協商“兩岸自1949年以來的內戰”將宣告結束。這也是為什麼中共官方多次在重要文件上宣示,協商兩岸終止敵對狀態的議題,必須“作為第一步”的原因所在。

  三、台北:協議前必須先規範台北的政治定位

  台北在與北京協商“兩岸結束敵對狀態”的議題前,一定要設法讓自己的地位不致矮化、地方化。最有利台北的情況,則是台北與北京先就兩岸結束敵對狀態進行預備性磋商。所謂“預備性磋商”,也就是會議“程式性磋商”,在這種形式的開會中不會涉及會議實質問題的討論,而只偏重在會議程式的建立,譬如說有關會議的主題及議題的設計,與會人員的數目及身分的定位,會議的會期天數與地點的確定等等。台北當局當然是希望先有預備性磋商,以期讓兩岸談判之前應有的“對等與尊嚴”地位能予建立,那麽一旦進入正式實質談判,就不致於吃虧。

  四、北京:協議後必須要兩岸共同承擔“中國主權與領土的完整”

  1996年第五屆海峽兩岸關係學術研討會上,王在希發表“結束兩岸敵對狀態與發展兩岸關係”一文。他曾指出,一旦兩岸就此達成協議,將根據

  “一個中國”的原則共同承擔義務,來確保國家領土主權的完整和不受外來勢力的侵犯,共同反對台獨和一切分裂國土的圖謀。王在希的說法直接證明了北京對“兩岸結束敵對狀態”協議簽訂的真正想法,與台北所認知只是雙方敵對狀態的解除,恐尚有一段差距。

  結語

  儘管在前文有提及兩岸終止敵對狀態的協議簽訂將是台北與北京當局所期望的談判結果,因為這正符合“李六條”與“江八點”的政策;但是分析的結果也發現,兩岸當局對此議題仍有不同的動機與作法,演變出來的面貌或許會成為雙方歧見的結晶。不過,在所有兩岸交流項目與協商議題裡,這畢竟還是兩岸看法較多交集的政策走向,而且在未來兩岸的談判裡,甚有可能為兩邊共同接受的政治性議題。因此,欲將兩岸敵對狀態的終止注入過多的負面評估,也是對這樣的兩岸共識問題欠缺再深一層的瞭解。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2年4月號,總第1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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