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7日電/標誌著台灣“行政院”組織改造首波人事調整的新舊“行政院長”交接,昨日正式進行,新任“閣員”也已就職。這一波“閣員”調整主要是在財經領域,折射了馬英九急於拼經濟,出政績的強烈企圖心。
新華澳報今天刊登富權的文章說,在“五‧二零”馬英九宣誓就任第十三任“總統”之時,還將會有新一波較大的人事調整浪潮。其方向,一是配合《“行政院”組織法》的實施,一批新的部會調整後的人事異動;二是按照規例,屬於“總統”直接管轄的幾個部會,如“外交部”、“國防部”、“陸委會”,及“國安會”、“國家安全”局”等,也有可能需要調整。
這其中,最觸目的是“陸委會”和“新聞局”,因為這將涉及到兩岸關係定位及政策方向問題。“陸委會”現任主委賴幸媛,是四年前馬英九以狂勝謝長廷二百二十萬票後,有點“被勝利沖昏頭腦”之態,渾然忘記了台灣政治社會藍綠雙方基本盤已經定型的現實,卻眼盯著其對手謝長廷的五百四十多萬票,希望能將之也攫在其手中,成為“全民總統”,因而在勝選後首先向李登輝請益,而李登輝則將曾任台聯黨不分區“立委”的賴幸媛推薦給馬英九作“陸委會主委”人選。這正合馬英九的心意,因為當時的國民黨主席吳伯雄、榮譽主席連戰,還有擬任海基會董事長的江丙坤,及國民黨副秘書長兼大陸工作部主任張榮恭等人,都是“胡連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的忠實踐行者,並因已無追求公職及選舉壓力,而較為進取開放;但馬英九卻擔心他們跑得太快,不利於自己爭取泛綠選民的支持,因而需要有人作“剎車皮”。而曾在“立委”任內支持台灣毛巾廠商反對大陸毛巾“傾銷”台灣的賴幸媛,正好是“戒急用忍”的人選,因而委任她為“陸委會主委”。
此一人事安排,當即引發泛藍陣營嘩然,此也是後來深藍不滿馬英九情緒發酵的濫殤。不過,在此後的四年間,賴幸媛倒是較能掌握分際,準確地把握兩岸關係進展的“度”,指導海基會與海協會進行商談並簽署各項協議,獲得重大進展,在“暴沖”與“保守”之間掌握得恰到好處,完全符合馬英九的要求。
但即使如此,在深藍群眾的心裡仍有陰影。尤其是在馬英九勝選後她在美國所說的馬英九在其第二任中都不會有兩岸政治談判的說法,說得過死,恐怕未必完全符合本人要戰勝“歷史評價壓力”,及正面臨國民黨爭取“連任壓力”的馬英九的真實心態。而兩岸關係,正是馬英九在與蔡英文的纏鬥中,最終能使蔡英文“最後一哩路”止步的其中一個主要因素。受此啟發,要爭取國民黨能實現長期執政,還須依賴兩岸關係,而且更應在現有的基礎上,有所突破。就此而言,即使賴幸媛本人沒有過錯,也須要有讓人“耳目一新做大事”的感覺。因此,前一段時間所謂賴幸媛“另有重用”(前一段時間有她將重返“國安會”並升任副秘書長的說法),現任“新聞局長”楊永明將接任“陸委會主委”的傳言,未必是空穴來風。
文章說,楊永明是馬英九的心腹,早年就已是馬英九的日文老師。相對於來自不同甚至是對立陣營的賴幸媛來說,更能瞭解馬英九為了避免深綠反彈而聲稱不會與對岸進行政治接觸的“口非心是”真實心態。何況,自這次“總統”選舉後,因為李登輝曾公開喊出“棄馬保台”口號,並慫恿宋楚瑜參選“總統”,及要蔡英文與宋楚瑜合作,倘民進黨勝選“總統”即委任宋楚瑜出任“行政院長”,在投票前一日還冒著九十歲剛動完手術,身體虛弱,天氣寒冷的風險,為蔡英文站輔選,馬英九已完全不把李登輝放在眼內,故而農曆新年不再向李登輝拜年,而是首先拜訪了“胡連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奠基人的連戰,表明了將會在新任期內繼續落實《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所揭櫫的各項願景,尤其是在過去四年兩岸商談中並沒有接觸過的“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因此,帶有“李登輝陰影”的賴幸媛,也可能會因此而成為次波人事調整的“犧牲品”。
其實,外傳楊永明將會接掌“陸委會”,可能還有一個因素,就是“新聞局”將會在“五二零”裁撤,必須為立下戰功的楊永明解決“往哪裡擺”的問題。而將能夠準確領悟馬英九戰略意圖的楊永明擺放在“陸委會”,為馬英九戰勝“歷史評價壓力”,以至是為國民黨爭取長期執政而再次建功立業,實是最佳的安排。
“新聞局”裁撤後,其所掌管的業務,將會分拆到幾個“文化部”、“外交部”、“通訊事務委員會”等幾個部會去。其中一項主管大陸和港澳記者駐點及赴台採訪的業務究竟轉到哪裡去?確是頗費躊躇。目前這是屬於“新聞局”國際新聞處的主管業務,固然是不妥,但尚可在“新聞局”這件大衣之下遮掩過去。但倘若是跟隨國際新聞處轉到“外交部”,問題就大了,變成了“兩國論”,必會嚴重影響兩岸關係。
而比照“蒙藏委員會”裁撤後,其業務轉往“陸委會”新成立的蒙古處和西藏處執掌的模式,將“新聞局”執掌的大陸和港澳記者服務的業務也轉往“陸委會”,由其下的聯絡處主管,就較為穩妥。實際上,按照《“陸委會”組織條例》規定,聯絡處的職掌是:一、關於大陸政策之宣導、新聞發佈及聯繫事項。二、關於旅居國外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其團體之聯繫事項。三、關於大陸相關資訊之諮詢及服務事項。四、關於大陸事務之其他聯絡事項。完全可以因應蒙古處和西藏處的成立而需修訂《“陸委會”組織條例》,將為大陸和港澳記者服務的業務加插進聯絡處的掌管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