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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至上”就沒有邁不過的“烏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1-04 11:30:17  


 
  五、媒體評論摘要

  “烏坎轉機”提示我們什麼

  直接誘發烏坎事件的土地問題,在全國其他地方也不鮮見,這些問題交織著個別利益和公共利益、短期利益和長遠利益,使“偶然性”衝突背後存在著“必然性”動因。有利益博弈並不可怕。有了這樣的博弈,才能更好地平衡利益、協調關係,讓整個社會處於動態穩定之中。回顧近年來的諸多群體性事件,究其實質,大多源於群眾利益訴求得不到紓解和滿足。這提示我們,面對群眾的利益訴求甚至是矛盾衝突,地方政府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識。一方面,要看到“群眾利益是發展的最終目的”,“著力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是最大的政治;另一方面,要掃除面對群眾的“對手思維”,真正像中央領導要求的,把解決群眾利益問題“作為檢驗幹部群眾觀念、宗旨意識、領導能力的試金石”。列寧曾說,利益觸動每個人的神經。“烏坎轉機”告訴我們,要減少社會矛盾的觸點、降低燃點,必須將社會管理擺在更重要的位置,解決好群眾利益問題。(據人民網,作者:張鐵)

  “法律至上”就沒有邁不過的“烏坎”

  烏坎事件確實經過了一個矛盾長期累積、且未能依法得到解決的過程。中國正處於發展機遇期,也是矛盾凸顯期。在一些地方,矛盾甚至還十分尖銳,如果處理不好,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另一方面,互聯網時代也形成了圍觀的維權民眾,擴大了事件的影響。這些新情況,可能讓當事的地方政府面臨著沒有預料到的壓力,甚至在這種壓力面前,進退失據。想強調的是,既然承認矛盾存在,首先沒必要對此類事件“反應過激”,繼而採取非理性的解決措施,反而可能激化矛盾。此時,最應該做的就是“講法治”“講公正”。地方政府“法治至上”,民眾自然也會“理性至上”。因為這些事件的性質並不複雜,民眾主要表達的都是利益訴求,並渴望實現公正。回憶此前的甕安事件、孟連事件,可以發現相似的處理邏輯,就是只要尊重民意、堅持法治、維護合法權益、打擊違法犯罪,複雜的問題便能得到很好的處理。如今的烏坎事件,正在按照這樣的邏輯在進行,那麼事件的圓滿處理便值得期待。而問題的關鍵還在於,其他地方從中應有所借鑒。(據《新京報》,作者:龍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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