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淑和指出,圍繞2012年業績考核的重點任務,國資委將出台四項業績考核配套政策:
一是為體現保增長的要求,對因形勢和市場發生重大變化、客觀上難以準確把握而使實際完成值超過目標值較多的,在核定考核結果時暫不扣分。
二是出台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考核獎勵辦法。對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專利金獎和主導制定國際標準的企業,在年度業績考核中給予加分獎勵。
三是出台中央企業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業績考核處理辦法。因解決廠辦大集體、分離“三供一業”等歷史遺留問題而對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的,在業績考核中予以酌情考慮。
四是出台中央企業承擔國家戰略性任務業績考核處理辦法。對完成國家戰略性任務、有利於企業獲得長期競爭優勢的項目,在考核目標確定或考核結果核定時予以實事求是的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