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是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7月6日,出席津台投資合作洽談會歡迎晚宴時致詞指出:大陸對台政策主要“面向廣大的台灣同胞,從今年開始,爭取穩中求進,而最重要的是要鞏固和穩固兩岸雙方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需要的進展,是不斷為兩岸同胞辦實事,謀福祉。”,此顯示兩岸兩會制度化協商,是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機制。
就“江陳會”的運作模式而言,第七次的江陳會談將開始打破過去三年六次江陳會談的慣例。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去年12月即曾經說過,“兩會如無協議可簽,可不開江陳會”,今年也一再指出,兩岸關係已進入“深水區”。事實上,今年因為年底正逢“總統”與“立委”大選倒數時刻,自然無法在台舉行第八次江陳會談,是以,也開創一年舉行一次的先例。未來兩岸江陳會談在步入深水區與難度較高階段,將視議題談判進展而不再有時間侷限的慣例。
以往江陳會在會談舉行之際,大都先進行以往兩會所簽署協議執行的成效檢討,第六次江陳會談雙方同意兩會在平時,也應建立兩岸協議執行成效檢討機制,亦即,針對已簽署協議的成效,雙方也同意建立檢討機制,在適當時間邀集兩岸主管機關,舉行“兩岸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以落實雙方關切議題的實際執行。2011年6月海基會與海協會首度舉行“兩岸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就兩岸觀光、空運直航、食品安全,及共同打擊犯罪等協議進行檢討、策進外,也確立了未來兩會將定期舉辦“協議執行檢討會議”,期使協議的執行檢討趨向制度化。在“協議執行檢討會議”召開後舉辦第七次“江陳會”,其任務與功能相對地單純化。
(三)兩岸投保協議之展望
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在今年5月10日,於北京釣魚台國賓館會見了本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時,就推動兩岸關係發展提出四點意見,其中第三點就強調,“要繼續穩步推進兩岸交流合作。積極對待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各項後續商談,及早達成並簽署投資保障協定。要大力推進兩岸文化教育交流,重視和加強兩岸青少年交流,增強中華文化的認同和中華民族的認同。對台灣方面提出開展兩岸核電安全交流合作,我們充分理解,希望雙方儘快通過商談達成相關協議”。
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在2011年7月6日,出席第4屆津台投資合作洽談會上致詞時也強調,“大家目前關注的兩岸投保協議涉及廣大台商的切身利益,大陸方面高度重視,全力推動,經過兩岸專家多輪交換意見,目前已就絕大部分內容達成共識”。
事實上,目前雙方對於投資和投資人定義、投資待遇、投資便利、徵收、損害賠償與損失補償、代位、移轉等項目,係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已經提出多邊投資協定(Multilateral Agreement on Investment,MAI),作為兩岸投資協定之參考內容,因而已建立相當之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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