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打架事件曝光後,冬奧會冠軍王濛底氣十足,屢屢放言“我要‘揭黑’”,她在不同場合清晰地表示,她揭黑的內容涉及商業贊助亂象、興奮劑內幕,以及獎金背後的黑幕等問題。面對王濛的“揭黑”恫嚇,相關部門看起來也相當害怕,不僅驚動了國家體育總局和王濛所在的黑龍江省體育局,官方強勢介入,而且還鼓動了王濛身邊的一些親朋好友,集體對王濛進行 “洗腦”,其目的只有一個:阻止王濛召開個人發布會。
事實證明,“洗腦”的確起了作用。據冬季運動管理中心主任趙英剛透露,目前中心和地方體育局都在做王濛的工作,“交流比較順利”。有與王濛私交關係較好的記者認為:這個發布會應該是“泡湯”了。
何謂“交流比較順利”?竊認為,無非使出“胡蘿蔔加大棒”的策略——順了,承諾找機會讓王濛歸隊,繼續實現她的冠軍夢;不從,王濛結束體育生涯,從此與速滑比賽無緣。面對這樣的選擇,外加親朋好友的“好言相勸”,王濛恐怕別無選擇,只能是:放棄個人“揭黑”發布會,靜待“招安”。
按理說,這該是一個“多贏”的結局。但我們卻無法忽視王濛欲“揭黑”的實質內容。如果官方與王濛相互妥協的內幕,是掩蓋一些違法違紀,甚至是違法犯罪的內幕,那麼,王濛的“揭黑”揚言,其實是一封違法亂紀的舉報信,從中我們或許能發現種種體制積弊,濫用興奮劑現象,甚至曝出一些腐敗行為……從這些角度看,體育管理部門與王濛無權“私了”,因為公民舉報違法違紀行為,是憲法賦予的權利,誰也無權“封口”。
有知情人爆料,“興奮劑、贊助內幕,這裡邊的利害關係,不光是涉及冬季中心,上至總局,下到地方體育局,都可能會被拖進來,打擊面太大。”哪些人涉“黑”,其中有多少行為屬於體育“醜聞”?有多少人涉及違法亂紀?倘若站在社會公平與法律的角度審視,這些“黑幕”必須揭開,而不能選擇公然的妥協而掩蓋事實真相。
有人說,王濛是“聰明”的。因為面對開除,她能挾“揭黑”這種魚死網破的策略逼迫冬季中心作出妥協和讓步,樂見自己被“洗腦”。但公眾不糊塗!相關紀檢部門更不能裝糊塗。面對“揭黑”,王濛可以選擇沉默,但相關紀檢部門卻不能沉默,而是應該順藤摸瓜,將王濛欲“揭黑”內容查實,讓其大白於天下,給公眾一個交代。(時間:8月8日 來源:珠江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