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可不是隨便談談的兒戲。在民主黨一頭,前總統克林頓和2004年的總統候選人克裡參議員都表示支持動用這一條款。其中克林頓稱如果自己是總統就毫不猶豫地使用這一權力。民主黨在眾議院的第二和第三號人物以及許多其他議員,也都支持奧巴馬行使這一權力。
那麼,憲法的第十四修正案是什麼?那是南北戰爭後通過的修正案,主要旨在確立和保障黑人的公民權。此修正案的第四條談及債務問題,開頭一句肯定了公共債務的合法性。但是,此款主要是針對戰爭財政問題:聯邦政府為了鎮壓叛亂所舉的債是合法債務,必須償還;但是,南方為了叛亂而舉的債則是非法債務,聯邦政府和州政府不應負責償還。如果從字裡行間演繹的話,那麼現在美國政府所欠的債務,包括給退休人員的社會安全支票,都屬於合法債務,政府必須履行其債務責任。
關於總統是否能夠動用第十四修正案,過去僅僅是個學術冷門問題。法學院可以用這種文字遊戲訓練學生的法理推論能力。誰也想不到,如今竟有成為現實的可能。想想看,如果債務極限不上調,美國政府破產,那些辛辛苦苦幹了一輩子的退休人員就可能接不到自己的社會安全支票,生活無著落;甚至在阿富汗出生入死的美軍,也拿不到自己的支票。史上不支付軍人而激起嘩變的事情乃是家常便飯。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美國,將是個什麼景象?所以,說這場惡鬥把國家拖入危機、要求總統行使特別權力來化解,並不過分。更不用說,第十四修正案的第四條款的一大目的,就是保證那些南北戰爭中在聯邦一方效力的軍人能夠得到政府許諾的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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