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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陳孔立:建立共識推動兩岸和解制度化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1-07-19 23:03:20


 
  協商雙方共守的規則   

  制度化的過程,基本上包括3個方面:一、確立共同的價值觀念;二、制訂規範;三、建立機構。  

  所謂“共同的價值觀念”包括的範圍很廣,可以有很高的要求,也可以只有很低的標準。關鍵是要從實際出發。以當前兩岸的情況來說,和平、穩定、合作、發展,應當可以算是兩岸共同的價值觀念,為兩岸人民的福祉、對兩岸人民有利,這是符合兩岸共同利益的,也是兩岸可以共同接受的價值觀念。我們可以先在這個基礎上共同構建近期的“兩岸和解的制度化”,這應當是沒有太大困難的。當然,“共同的價值觀念”可以隨著制度化的加深而逐漸發展,將來為了適應兩岸的共同需要,還可能提出更多、更高、更好的標準和要求。  

  文章認為,所謂“制訂規範”,就是把雙方的行為納入互相認同的固定模式之中。換句話說,就是要制訂一些雙方共同遵守的“遊戲規則”。我想,具體的規則需要雙方協商來共同制訂,這需要專門的研究。但它只是解決兩岸交流中的規範問題,並不涉及政治議題。不過在“規範”方面以下3點應當是很明確的。  

  第一、目標明確,亦即“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第二、原則明確,系指“凡是有利於兩岸關係和平、穩定、合作、發展的事,都要努力去做;凡是不利於兩岸關係和平、穩定、合作、發展的事,一定不要去做”;“凡是有利於兩岸人民的事,都要努力去做,凡是不利於兩岸人民的事,一定不要去做”。  

  第三、態度明確:互相尊重,共同合作,要為對方著想,要有善意、誠意、寬容、包容,要準備妥協、讓步;不要強加於人,不要傷害對方,不要突然襲擊等等。在這樣的基礎上,制訂出的規範才能真正有利於兩岸關係的發展。  

  所謂“建立機構”,這是適應“兩岸和解制度化”的需要而建立的,至於要建立什麼樣的機構、何種機構才能真正發揮作用,它與現有的溝通管道有什麼分工等等,這是需要雙方協商解決的。台灣方面已經有人提出建立“兩岸和平委員會”之類的機構,也可以作為兩岸協商的參考。  

  內耗是當前交流難題   

  當然,兩岸是否可能在近期內實現“兩岸和解制度化”,並非大家都有信心,特別是台灣選舉將近,可能無暇顧及這項工作。此外,台灣還存在一些變數,主要是台灣內部是否能夠獲得共識。據報導,台灣“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最近指出,台灣當局在推動兩岸政策過程中,“當前難題不來自中國大陸,而是台灣人民未能達成共識,過度內耗削弱了力量”。困難會有的,但並非無法解決。  

  文章最後說,儘管台灣有不同的政黨,存有多元意見,但在兩岸關係和平、穩定、合作、發展,以及推動兩岸和解上,應當沒有人敢公開反對。況且“兩岸和解制度化”只是屬於制度化建設的實務性議題,而不是重大政治議題,不會造成重大分歧。如果執政當局本著“從台灣出發,對人民有利”,積極努力爭取廣大民眾的支持,爭取與其他政黨達成某些必要的共識,在推動“兩岸和解制度化”方面,應當是大有作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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