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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沒有理由繼續嚴格限制大陸廣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1-16 14:03:12  


  中評社台北1月16日電/台灣工商時報今天發表社論說,今年是兩岸的ECFA元年,兩岸經貿自此走入前所未有的新領域,包括貨品貿易部分,大陸對台557項降稅早收清單正式實施;在服務貿易部分,大陸繼去年10月28日實施五個部門服務貿易早期收穫開放措施後,也於今年元旦正式實施包括專業設計服務、醫院服務、民用航空器維修、銀行、證券、保險等六大部門的服務貿易早收開放措施。 

  雖然這樣的開放已是前所未見的大幅進展,但總有為德不卒之處。例如面板業者就抱怨,為何未將其列入早收清單最優先項目?連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都為此提出質疑,要求執政黨重新考量,並儘速與大陸協商,將之列入。汽車產業同樣對開放項目表示遺憾,認為未將整車輸出納入,對台灣汽車產業的助益其實有限。其他包括石化、紡織、農業、醫藥……等行業,也都有不盡相同的聲音與意見。 

  社論說,除了這些產業之外,一些因為兩岸經貿交流大幅開放相應而生的雙邊或單邊的服務業開放問題,其實也都有一併檢討的必要。這其中,最為媒體產業所關切的,莫過於大陸廣告開放的問題。 

  這其實是個陳年老話題,但卻一直持續未被正視。首先,這是個典型因為行政部門“三個和尚沒水喝”而造成的問題。簡單說,目前政府對於廣告相關業務管理,職權分散在各部會,即使大陸廣告在台灣媒體刊登問題由“陸委會”統籌,但“陸委會”也必須尊重各部會的意見。以大陸房地產廣告刊登的管理為例,“陸委會”就必須尊重“內政部”的意見。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內政部”卻是由地政司發函調查房仲、營建等產業公會的意見,最終得到一個反對大陸房地產廣告在台刊登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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