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4日電/國務院日前通過中國政府網就發展學前教育提出10項意見,以著力解決當前存在的“入園難”問題,滿足適齡兒童入園需求,促進學前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意見全文如下:
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
國發〔2010〕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積極發展學前教育,著力解決當前存在的“入園難”問題,滿足適齡兒童入園需求,促進學前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把發展學前教育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學前教育是終身學習的開端,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改革開放特別是新世紀以來,我國學前教育取得長足發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總體上看,學前教育仍是各級各類教育中的薄弱環節,主要表現為教育資源短缺、投入不足,師資隊伍不健全,體制機制不完善,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園難”問題突出。辦好學前教育,關係億萬兒童的健康成長,關係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關係國家和民族的未來。
發展學前教育,必須堅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基本的、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必須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落實各級政府責任,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必須堅持改革創新,著力破除制約學前教育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必須堅持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為幼兒和家長提供方便就近、靈活多樣、多種層次的學前教育服務;必須堅持科學育兒,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促進幼兒健康快樂成長。
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發展學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大力發展學前教育作為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的突破口,作為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重要任務,作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民生工程,納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
二、多種形式擴大學前教育資源。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提供“廣覆蓋、保基本”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擴建一批安全、適用的幼兒園。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設超標準、高收費的幼兒園。中小學布局調整後的富餘教育資源和其他富餘公共資源,優先改建成幼兒園。鼓勵優質公辦幼兒園舉辦分園或合作辦園。制定優惠政策,支持街道、農村集體舉辦幼兒園。
鼓勵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舉辦幼兒園。通過保證合理用地、減免稅費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辦園。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特別是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等方式,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民辦幼兒園在審批登記、分類定級、評估指導、教師培訓、職稱評定、資格認定、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具有同等地位。
城鎮小區沒有配套幼兒園的,應根據居住區規劃和居住人口規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套建設幼兒園。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要與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建設用地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保障。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小區規劃不予審批。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幼兒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城鎮幼兒園建設要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需求。
努力擴大農村學前教育資源。各地要把發展學前教育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將幼兒園作為新農村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優先建設,加快發展。各級政府要加大對農村學前教育的投入,從今年開始,國家實施推進農村學前教育項目,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地方各級政府要安排專門資金,重點建設農村幼兒園。鄉鎮和大村獨立建園,小村設分園或聯合辦園,人口分散地區舉辦流動幼兒園、季節班等,配備專職巡回指導教師,逐步完善縣、鄉、村學前教育網絡。改善農村幼兒園保教條件,配備基本的保教設施、玩教具、幼兒讀物等。創造更多條件,著力保障留守兒童入園。發展農村學前教育要充分考慮農村人口分布和流動趨勢,合理布局,有效使用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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