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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先生於工廠大廈任職保安員已有19年,過去只曾獲加薪2次,每月收入僅足以應付生活開支,預料退休後可能要申領綜援。(文匯報) |
中評社香港7月14日電/文匯報報道,香港討論多時的《最低工資條例》草案,今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及三讀。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相信,議案獲通過的機會相當高,更形容是“勞工權益上又一次突破”。然而,多名立法會議員提出的數十項修訂,包括極富爭議的最低工資委員會組成等議題,以及港府提出列明最低工資水平“兩年一檢”的修訂,卻料會引起激烈爭議,預計要經過長達3天的馬拉松式討論,才能順利三讀通過。
隨著主體法案通過,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將於下月底前,向行政長官提出首個最低工資水平建議,法定最低工資可望於明年上半年正式執行。
法案料通過 明年可執行
《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從去年7月16日展開法案委員會審議階段,經過一年時間,共召開30次會議,於上月底完成審議程序,重新將草案提交立法會大會二讀及三讀,港府及議員就條例草案分別提出共最少32項修訂。
港府提出的修訂包括列明最低工資水平至少每兩年檢討一次、豁免僱主記錄高薪員工的總工作時數等。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及葉偉明則提出兩項修訂,包括至少每年檢討一次水平,及讓勞顧會3名現任勞方代表可直接出任最低工資委員會成員,當中有關檢討期的爭議,料將成為辯論焦點。
按照議事規則,政府提出的修訂案,會採用全體投票表決,至於議員提出的議案,則需經分組點票表決。黃國健表示,政府提出的修訂料會獲得通過,但議員的修訂,通過機會則很低。他指出,由於議員提出的修訂要分組點票,且當中不少修訂本身未達共識,如最低工資委員會的組成及條例是否涵蓋外傭等;職工盟李卓人早前亦坦言,預料議員提出的修訂會全數遭否決,但表明無意拉布,不會糾纏辯論。
積極拉票 王國興冀現轉機
港府及工聯會王國興分別提出最低工資水平“兩年一檢”及“一年一檢”的修訂建議,王國興表示,港府原本提出的修訂方案,是於《最低工資條例》第11條加入“兩年一檢”條文,而他的修訂則是於第11條加入“一年一檢”條文。但到了本周一傍晚,他才獲悉政府最終修訂版本,是於條例第13條中才加入有關條文。
按照議事規則,立法會將按條文先後次序逐條審議。換言之,立法會將對王國興的修訂先表決,當有關方案遭否決,才會表決港府的修訂。目前民建聯、工聯會及反對派議員,均表明支持“一年一檢”。王國興指出,方案在功能界別方面只穩奪11票,現時仍積極向詹培忠、謝偉俊、李國麟及劉秀成等議員拉票,盡力爭取修訂案獲得通過。
無一年一檢 或焗撐政府
倘港府及王國興提出的修訂方案同遭否決,修訂方案將被撤回,即法例將不會列明最低工資水平的檢討年期,有關問題將交由新成立的最低工資委員會決定。王國興表示,不排除有議員在“一年一檢”遭否決後,轉為支持政府方案,避免陷入“兩皆空”的境況。他強調,工聯會4票仍未作出有關決定,“一年一檢是勞工界經過討論的共識,明白要爭取修訂通過有難度,會盡力爭取,但現時情況相當不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