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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法庭“名言”:我出去從來不用自己付錢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6-12 16:51:24  


  中評社台北6月12日電/台灣高等法院11日上午就陳水扁家族弊案進行二審宣判,陳水扁、吳淑珍夫婦被判2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刑度均較一審減輕。聯合報整理陳水扁弊案法庭上發言人“名言錄”,陳水扁語出驚人,聲稱“我出去從來不用自己付錢”。

  ● 陳水扁法庭“發言錄”如下:

  我的司法人權在哪,請合議庭幫我作主。

  李界木是官邸不速之客,我太太硬要我去見他。

  我出去從來不用自己付錢。

  每天睡覺前打一個小時蚊子,因為官邸蚊子很多。

  我現在是肉票,必須付贖金,肉票不要被撕票。

  ● 吳淑珍法庭“發言錄”如下:

  我們沒當過“總統”,不知道“國務費”怎麼用。

  林全連我兒子那架積架車,都去查有沒有逃漏稅。

  為九千萬背一個貪污,又不是笨蛋,我又不差九千萬。我們也不能去銀行把錢搶回來。

  ● 鄧振球(扁家弊案二審審判長):

  法庭只審理法律案件,不審理政治案件。

  “哈妮”是一條狗吧,這條狗用公費?

  錢匯回來很重要,被告交保可能性很大。

  錢若沒匯回來,交保可能性很小。

  ● 陳鎮慧(陳水扁辦公室前出納):

  面對司法我選擇坦白,也背負背叛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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