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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再次否決政改又如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6-24 00:25:20  


反對派即便再次否決“政改”,只是阻撓香港的民主步伐,依然無損香港的政治體制。
 
  具體而言,反對派要求取消功能團體選舉。在這裡,我要聲明,我是民主派中一開始便率先反對功能組別的存在的,並因此毅然退出當時贊成擴大功能團體選舉的彭定康“三違反”政改方案的匯點,並與其他支持功能團體選舉的民主派割蓆。我當時提出功能組別“易請難送”的說法,今天更成了反對派的標準論述。至今我仍堅持從各方面考慮,功能團體選舉最終一定需要取消。

  現行的功能團體選舉當然不可能永遠存在,否則《基本法》就毋須有第68條立法會“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的條文了,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但是從民主的“服從多數,照顧少數”的精神出發,我們不能不承認,功能組別議席的存在,除了照顧商界利益之外,更照顧了許多專業人士的利益和意願,這些既得利益者必然不會輕易放棄。

  因此,功能組別的存廢,社會未有共識,並非一時三刻所能順利解決。具體而言,我一早指出,在功能組別議員佔了立法會議席半數的情況下,不可能有2/3票通過一次過消滅功能組別議席。如要分批取消,便會出現誰要先退出的問題,同樣難以通過。目前的政改方案,是採取了我大力推薦的新世紀論壇方案,以多次增加地區間選的區議會議席,沖淡了功能組別在立法會的比例,到接近或低於1/3時,如社會中已形成共識,便可水到渠成,通過全面取消功能組別。於此可見,反對派如通過今次政改方案,事實上是會有助最終達到他們要求全面取消功能組別議席的目的。這一點,反對派完全知道,這才使人不得不懷疑他們堅持要否決的態度究竟是爭民主還是爭主導權了。

  兩院制是一個值得認真考慮的民主機制

  現在特區政府官方的口徑是它沒有得到授權設計2012年之後的政制發展,拒談功能組別的存廢問題。另一個說法是反正即使通過了政改方案,在2017年順利落實了特首普選,最快也要到2020年才會出現立法會議席全部普選產生,沒有必要現在就開始爭論,更不應把這作為通過現時政改方案的必要條件。

  這兩點說法,在理在法,都能成立。在此之上,我們更要考慮完全取消功能組別之後,少數的利益如何照顧,以及所可能造成的影響,包括特區政府如何保障其法案能在立法會中通過等,這都不能不面對,而且處理不好,許多方面的後果會十分嚴重,並非一句話取消那麼簡單。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4年4月26日為關於香港特區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有關問題作出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於同日下午聯合主辦兩場座談會,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作權威解釋。有關功能團體選舉部分,他是這樣說的:“目前香港保證各個階層、各個界別、各個方面均衡參與的主要途徑,一是由4大界別產生的800人組成的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一是功能團體選舉制度,拿後者來說,如果在既沒有兩院制又沒有能夠代表他們界別的政黨來保證均衡參與的情況下,就貿然取消功能團體選舉制度,勢必使均衡參與原則得不到體現,使賴以支撐資本主義的這部分人的利益、意見和要求得不到應有反映,那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又如何來保持呢?工商界的利益如果失去憲制上的保護,最終也不利於香港經濟的發展,如此,也就脫離了基本法保障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不變的立法原意。”(注1)他的想法與我當時在港鼓吹的不謀而合。於全面取消功能議席之後,從全世界成功的民主經驗看來,兩院制是一個值得認真考慮的民主機制。

  說到底,反對派以反共起家,這老本難以放棄,仍抱此立場裝溫和與中央對話,連互信都沒有;要中央退讓,更從何說起。終極普選大聯盟的失敗,是必然的。反對派最終極可能再次綑綁否決政改法案,就絕非意外了。

  對一般市民來說,根據歷來的民意調查,普選等議題在香港市民關注的名單當中,大部分時間連前10名都不入,從來都只是政客和傳媒把它炒熱而已。普選時間表已定,早一屆與遲一屆落實,具體如何一步一步的落實等,都並非大不了的技術性問題。所以反對派威脅否決政改方案之後,還要上街大搞,要罷免特首等,都不會得到市民普遍支持的。我們只怕他們這樣一搞之後,會引起其他的併發症,社會的各種不滿情緒被引爆。作為反對派大可不惜玉碎,但愛國愛港力量卻要力保瓦存。我們除了要把道理講透,盡量讓市民掌握客觀的事實真相之外,更重要的是貫徹中央已經再四提出的治港箴言:“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切實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漸進推進民主,包容共濟促進和諧。”多做實事,曲突徒薪,良好管治,疏導怨憤,使火種難以蔓延。

  (注1)喬曉陽:探求香港政制發展正確之路,2004年4月26日http://www.fmcoprc.gov.hk/chn/zt/zzfz/t93498.htm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0年6月號,總第1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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