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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政貪官頻現 行賄者:多拿項目少受刁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4-25 09:43:47  


 
  遏制城市化大背景下的“市政腐敗”

  一些辦案人員、法律專家表示,接二連三的“綠化貪官”“燈泡貪官”顯示,腐敗無死角。目前各地城市建設日新月異、市政投入不斷增加,過去市政部門中的“綠化處”等“清水衙門”已漸成商家眼中的“財神爺”,使“潛規則”有了可乘之機。

  一些幹部受到的監督不足也使“潛規則”蔓延。紀檢機關發現,有的幹部把索賄看成理所應當,不收錢反而是咄咄怪事。陳亮、羅開靜等都曾主動向商家示意要好處。鄭筆濤在被查處後的反思中說:工程領域中都是這樣,大家都在拿,也好像沒什麼不好的後果,我也就隨了大流。此外,不少“市政貪官”都是本部門主要領導和骨幹成員。他們在內則上下聯手,結成利益共同體,使內部監督機制失效;在外則與承接工程的商家結成“夥伴關係”,導致外部監督梗阻,都促使腐敗滋生。

  重慶江北區檢察院專門提出檢察建議,要求規範市政工程中的招投標行為,不給“潛規則”以機會,包括加大對業主單位主要領導、重要人員的監管,定期輪崗,對業務對象定期審查等。

  丁新正認為,在城市化加速推進的今天,防治“市政腐敗”一方面應杜絕有法不依現象,認真執行已有的採購制度、財務制度;另一方面應及時制定相關細則,避免一些市政工程項目因金額不大、不便招標,在具體實施時缺乏依據,給暗箱操作以機會。

  他還表示,現在一些市政部門的性質比較模糊,有的自身是事業單位,行使的權力帶有行政色彩,同時又實行公司化管理,“多重身份”帶來一系列問題。丁新正建議實行分類管理,對有行政明確授權的單位應納入行政管理;對適宜作為事業單位管理的,應明確界定權限;對於適宜公司化管理的,應推行市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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