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者:多拿項目,少受刁難
“‘市政腐敗’看似零敲碎打,沒有‘規劃腐敗’樹大招風,但‘含金量’絕對不低。”重慶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專家丁新正表示,市政工程點多面廣,市場價格伸縮性大,加上維護常態化的特點,投入並不小。此外一些市政工程決策權集中,運行不規範,一旦監管不嚴,極易滋生腐敗。
如鄭筆濤級別僅是科長,卻負責工程合同起草、施工設計、工程預決算管理及組織植物采買等要務,各公司爭相向其行賄。冉崇華更是城市“照明總管”,僅重慶主城區便有路燈約15.8萬盞,冉崇華握有主城建成區市管部分道路街巷、橋梁隧道、廣場公園、公共綠地等的照明規劃設計、工程建設、行政執法等大權;陳亮所在的江北區綠化工程處的苗木採購、工程發包量也相當可觀,在該處近日公布的一次節慶活動市街鮮花用量表中,僅一個標段的雞冠花、孔雀草就要147600盆。以小型盆栽草花2元一盆計算,僅此一項便近30萬元。
江北區綠化工程處腐敗窩案中,多名受賄者表示,行賄一是為了多拿項目,二是為了少受刁難。一位長期參與市政工程建設的工程專家告訴記者:“巴結貪官,可以賺取高額利潤;得罪了他們,可能工程款都不能按時足額拿到。”
他表示,以長僅一公里、中間無綠化帶的道路照明工程為例,按道路兩側30米一燈的標準,安裝常見的12米杆雙備燈,加上採購燈泡、燈具、電線、預埋管網及安裝時所需的水泥、河沙、石子、運輸費、人工費等各種費用,平均每盞燈需要五六千元,整個工程不算變壓器需要近40萬元,利潤率往往超過30%。拿出一半利潤行賄,則還有幾萬元賺頭;若是不肯行賄,可能等一兩年都拿不到工程款。
苗木採購中也有貓膩。重慶渝北區一位園藝場負責人告訴記者,冠徑20厘米的盆栽杜鵑花,採購200盆以上,每盆售10元左右,能給三元錢感謝費;如果是草花,每盆只售兩三元,能感謝幾角錢。採購得多的話感謝費還可以再談。
市政工程成“懸賞”,公開競標變“暗戰”
在利益驅動下,一些商家和“市政貪官”結為“互利互惠”的“夥伴關係”,招投標成為幌子,拿項目要憑金錢和裙帶關係。在江北區綠化工程處腐敗窩案中,紀檢機關發現有的項目根本沒有嚴格招投標,一些資金量較大的項目名義上經過了招投標,但經過私下運作,中標的仍然是個別行賄單位。
陳亮、羅開靜等“大筆一揮”,先後“賞”給行賄商家數十個項目,總金額近千萬元。如重慶巴南區一家園藝場靠著不斷行賄,屢敗競爭對手,獲得了重慶金源路、嘉華大橋、朝天門大橋、金渝大道、建新西路、鴻恩路等綠化工程的苗木供應合同。這家園藝場在江北區綠化工程處承接工程達10年之久,堪稱端上了“市政鐵飯碗”。
當“夥伴關係”中的一方因故退出後,另一方便迅速尋找下家。長期向冉崇華行賄的商家張某淡出燈飾經營後,另一名燈具商文某立刻填補空缺,向冉崇華行賄,雙方結為“新夥伴”。
除金錢賄賂外,親朋裙帶關係也成雙方勾結的紐帶。有的“市政貪官”身旁聚攏著大群吃“市政飯”的親朋好友。陳亮當上江北區綠化工程處“一把手”後,親戚朋友紛紛來投,將其視為“搖錢樹”,有的火速成立和市政項目有關的公司,有的立即改行做綠化工程,在陳亮手下承接業務,形成“一人管市政,全家吃市政”的怪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