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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香港的政制發展 將由誰來主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4-13 16:33:18  


 
  慢慢到某一階段,大家都習慣了各種形式的“公投”之後,某次立法會選舉,或者中間反對派又來一次集體辭職,搞個什麼“大聯盟”,一致以“不要《基本法》”為“公投”口號,並且聲稱,《基本法》和《憲法》都沒有規定不能不要《基本法》的,因此這樣做並沒有違背任何一條法律。像今次一樣,中央三令五申說不能搞,特區政府則堅持它是依法舉行選舉╱補選……如到此地步,你看有什麼後果?

  以香港當前的政治氣氛和反對派的行事作風,上述的可能發展,誰能說是危言聳聽,不可能發生?你願意香港朝這方向走嗎?

  我們不妨再回頭看看今次的“公投”。很多論者都認為走到今天,“公投”的議題已經十分模糊,沒有殺傷力,毋須介懷。事實上,起碼中央和反對派都十分清楚,爭的是什麼;按道理,特區政府也應該知道這是什麼一回事,它只是扮傻。這次“公投”,反對派爭的並非有沒有普選的問題。他們其實都知道,這問題在一九九○年《基本法》頒布時,早已解決。也不是時間表問題,這問題在二○○七年人大常委會決定中,也已明確。要害在於今後的政制發展,由誰來主導的問題。

  這問題,中央堅持二○○四年釋法,由香港市民通過“五步曲”進行,達成各界都能接受的共識,最後交人大批准。反對派則爭取由他們主導,嘗試通過“激進”和“溫和”兩條腿逼中央同意他們的要求,再由上而下的由中央頒布指令,強迫特區政府和香港市民就範。

  不要再自欺欺人了。反對派爭的,並非有沒有民主的問題,首先是最後決定權在北京還是在香港,其次是在香港由誰作主,通過什麼方式作決定的問題。這一連串複雜問題,縱使有公投,也絕非通過公投所能合理解決。在現階段,反對派要達到的最低目標,同時也是最現實、最有可能達到的目標,就是開始了公投的先例。此例一開,妖魔鬼怪一齊來,最終便會得其所哉。也正正因為如此,我們一開始便要把它堵住。

  如果要屈從這股惡勢力才叫“民主”、才有“氣度”、才能“還原”“一國兩制”,那將是本年度香港最大的政治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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