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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於軾:拍賣和招標一起進行,可降低土地價格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4-04 10:50:14  


  中評社北京4月4日電/財經網刊登經濟學者茅於軾的文章指出,現在,對高地價導致高房價的抱怨很多。其實土地供應的稀缺性是人為造成的。要使土地的價格合理化,從根本上講要增加土地的供應。但是,即使不改變供應狀況,只改變交易方式也能降低土地價格。其辦法就是拍賣和招標一起進行。全文如下:

  拍賣是市場配置資源的一種方法,它能夠最好地使用物資。所以中央政府提出土地使用權要經過拍賣,誰也無法反對,因為這符合市場法則。但是,如果沒有招標而只有拍賣,土地價格非但不能正確形成,反而將極大地被扭曲。

  拍賣,即拿出一塊土地,由需求方來競價,看誰出價高就賣給誰。換言之,拍賣只會將價格提高。招標則相反,是買方提出購買要求,徵求賣方來競價,看誰出價低就買誰的。故招標能將價格降低。拍賣和招標都是市場行為。

  為什麼各地政府更偏愛拍賣而不是招標?其原因在於拍賣比招標更容易將土地賣個好價錢。而地方政府作為賣家,當然賣價越高越好。

  拍賣常常是對某種唯一的商品,即不可替代商品的定價辦法。如一幅名畫,一件古董,他們沒有可替代性。通過拍賣,可以最合理地定價,也就是商品轉移到最能夠利用它的人手裡,資源得到了最佳配置。從經濟學上講,拍賣是沿著需求線定價,且定在需求線的最高點。拍賣過程中只有一個賣方,其他的賣方不出面,他們沒有任何發言權,買方看不見其他賣方,因為不存在別的賣方,交易缺乏賣方競爭。拍賣之所以能夠防止別的賣方競爭,或者是因為商品具有唯一性,或者商品雖然不是唯一的但是較為稀缺,市場居於賣方市場,賣方稀少而買方眾多。拍賣是對供給方最有利的交易方式,能夠獲得最高價。對於有眾多供應者的商品,或可替代商品,如糧食、石油、黃金等,賣方無法進行拍賣,因為有眾多賣方,你能拍賣,我也能拍賣。

  而土地轉讓僅僅用拍賣方式,就會把低價競爭者排除在外,這是非常不公平的。比如講,一塊土地拍賣成交價一個億。但是可能會有別的索價較低的競爭者,土地條件相類似,願意拿九千萬成交。可是,由於交易只有拍賣,低價競爭者無法進入競爭。因此,光靠拍賣並不能正確地確定價格,而且這種價格的扭曲一定是抬高了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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