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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官員欲旁聽力拓案庭審 遭中方婉拒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3-19 13:55:02  


 
  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力拓案”不過是一個商業個案,不會、也不應該被政治化,對中澳關係帶來負面影響。

  秦剛還表示,“我們應當尊重司法部門做出的決定。在此過程中,中澳雙方根據領事協定保持著溝通。我們不希望它政治化,也不希望別人把

  它政治化。法庭上要肅靜,因為法庭是莊嚴的,不能夠還沒開庭各方面就開始議論,干擾中國有關部門依法辦案。”

  而實際上,中國官方早在今年1月12日就對該處理作出表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1月12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已向澳大利亞通報了“力拓案”有關情況,相信此案一定會依法得到公正處理,並將按照中國有關法律程序和《中澳領事協定》來辦理此案。

  “商業秘密”不用公開審理

  由於“力拓案”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侵犯商業秘密犯罪被提起公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上海市一中院在開庭信息中明確規定,“侵犯商業秘密”不公開審理。

  侵犯商業秘密罪,是指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獲取的商業秘密,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

  而澳方卻援引《中澳領事協定》向中方提出要求,澳方官員應被允許參加全部案件審理,旁聽上海市一中院對力拓員工案的整個庭審過程。但是這一要求根本不符合中國法律。

  昨日,記者查閱了上海市一中院網站,其中《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民旁聽公開審判案件的規定(試行)》(1999年4月21日院審判委員會第25次會議討論通過並公布)第二條明確規定, 公開審判的案件,允許公民旁聽。凡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精神正常,衣著整潔,應憑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領取旁聽證,以領完為限,同時領取《旁聽意見徵詢表》,參加旁聽。

  另外,昨日,工信部新聞發言人朱宏任在中國工業經濟運行2010年春季報告發布會上表示,鐵礦石價格上漲90%,是任何正常運營的企業都很難承受的。他警告稱,如果一味地強調且過多地考慮短期利益而忽視長遠利益,結果有可能是雙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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