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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布MOU三法 5大陸銀行可赴台設辦事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3-17 10:13:11  


  中評社台北3月17日電/配合兩岸簽訂金融保險證券監理備忘錄(MOU),台當局“金管會”十六日公布兩岸金融、保險及證券開放辦法,最快下周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項目報告後,受理業者申請;國泰金控等十三家金控符合登陸條件,最快上半年就能核准金融、證券、保險業者登陸。

金融保險證券最快上半年登陸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金管會”以較低門坎規範台灣金融業“登陸”,台灣金融機構赴大陸可設分行、子行及參股陸銀,但這三項業務只能選擇其中兩種。

  大陸銀行雖然可以來台設辦事處、分行、子行及參股台灣銀行業,但陸銀來台須先設辦事處,滿兩年後才能申請設分行;至於參股條款目前暫不生效,要視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談判結果而定。

  目前陸銀符合來台設辦事處者,有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及招商銀行五家。“金管會”銀行局長桂先農說,對大陸金融業者“登台”訂出高標準,主要是為ECFA協商預留空間。

  他表示,台灣銀行業登陸設分支據點、參股投資總額,不能超過淨值的百分之十五;金控公司則不得超過淨值的百分之十。以去年底財報來看,整體銀行赴大陸投資金額最多二百五十億元(新台幣,下同),整體金控投資總額約為四百億至五百億元。開放登陸將循序漸進,“金管會”初估,初期只會放二、三家金控參股陸銀。

  另外,為避免銀行業登陸從台灣帶走大筆資金,“金管會”規定,公銀大陸分行放款資金,五成以上須來自大陸。另外,未來陸銀來台設分行,不能吸收民眾小額存款,新台幣存款業務以辦理每筆一百五十萬元以上定期存款為限。

  雖然公銀參股陸銀、陸銀參股公銀有較嚴格限制,但兩岸保險業、證券期貨業相互設立據點與參股則大幅鬆綁。其中,預期有三家陸資保險公司(中國、平安與太平洋)、一家至三家陸資券商符合參股台灣保險業、證券業的資格,參股上限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之間。

五家大陸銀行將可赴台設辦事處

  “金管會”昨日發布兩岸金融三業往來許可辦法,開放大陸銀行來台設辦事處、分行及參股,共有中國、工商、建設、交通及招商銀行等五大陸銀,符合“登台”條件。

  金融三法一公布,等於對大陸金融業來台“開門”,將衝擊台灣金融市場生態,尤其兩岸金融業爭取最力的台商客戶,競爭將更激烈。

  有關大陸金融業來台申請案,“經濟部”修改相關辦法後受理。大陸金融業來台采雙許可制,須向“經濟部”及“金管會”申請。

  台灣銀行登陸的部分,有十三家金控等多家金融業符合登陸資格,幾乎是統統有獎。根據辦法,銀行到大陸設分行、子行、參股等上限不得逾淨值百分之十五,初估約二百五十億元;金控參股陸銀上限為淨值百分之十,初估四、五百億元,“金管會”初期可能只開放二、三家金控參股陸銀。

  由於銀行、金控登陸總額度分開計算,旗下有銀行的金控登陸彈性將最大,進可攻、退可守。證券方面,符合參股大陸券商的島內券商有十六家,投信有三十一家,期貨二十家。大陸券商來台尚難估算。保險方面,可到大陸參股的島內保險業,扣除已核准的四家外,尚有四家,包括中壽、明台產、新光產及富邦產。

  為免陸銀來台衝擊台灣金融市場,“金管會”為陸銀來台設下高門坎,設立辦事處條件包括:須全球排名前一千大、在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經營業務二年以上、無重大違規等條件,“金管會”初估有五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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