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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關係 新形勢下問題與建言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3-29 00:23:41  


 
  張五岳:第二輪討論著重建議建言

  第一輪的發言,大家已就兩岸關係新形勢下台港關係的機遇作了很好的詮釋。接下來,我們集中來談如何進一步推動台港關係的發展。對此,有一些是操之在己的,有一些則需要透過台港關係進一步互動,那麼現在台港兩地都想從制度面來進一步做功能的強化。

  台港關係與兩岸關係有相同、也有不全然相同之處。例如,在台灣來說,兩岸關係主要的法律規範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為依據,台港關係則有《港澳關係條例》;兩岸的關係中,台灣在大陸或大陸在台灣還沒有派駐公權力的相關單位,台灣在香港則一直有派駐政府公權力的單位(即中華旅行社);兩岸關係已經有海基、海協會,台港關係也準備成立類似具有公權力性質的機構來輔佐相關的工作,這個機構初步的名稱是“台港經濟合作策進會”。

  在新形勢下進一步推動港台關係發展,對兩岸關係總體的發展也具有比較積極正面的助益。因此,對於台港兩地設立這樣一個新機構,從既有的機制、或新設立的機制,希望大家可以提出比較建設性的建議,作為兩個即將掛牌的單位的借鏡與參考。

  也就是說,接下來的討論,請大家多談談既有的機構與即將設立的機構,兩者如何相輔相成、齊頭並進?讓台港關係的發展能夠比較符合兩岸四地共同的期待?從既有機構的組織、功能、定位,做進一步的強化?即將新成立的機構,如何從人員、組織、運作上,提供建設性思考和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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