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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聰明彈劾案 6:6初審沒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1-05 14:58:46  


  中評社台北1月5日電/台灣“監院”調查“檢察總長”陳聰明涉違法失職案,上午舉行彈劾審查會,由於縱放扁案重要關係人、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並無實質證據證明與陳聰明有關,陳出席魚翅宴等爭議罪不致死,儘管有“監委”質疑為何沒提糾舉,彈劾案表決時六票對六票,因正反意見一樣,最後沒通過。

  “監委”李復甸、錢林慧君經過冗長的調查後,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與檢察官守則,對陳聰明提出彈劾。

  聯合晚報報道,根據約詢多位偵辦扁案的特偵組檢察官以及名嘴後,沒有明確事證指向陳聰明有縱放黃芳彥,但提案“監委”認為,黃芳彥涉及扁家相關弊案,沒有限制出境就有疏失,黃芳彥有綠卡,過去在SOGO禮券案又有多次以赴美就醫之名,向法院請假的前例,檢方明顯缺乏警覺性。

  陳聰明在扁案偵查期間,不避諱和相關人士喝春酒、吃魚翅宴,甚至進出其公司,但對於來龍去脈交代不清,或前後矛盾。對於其不當言行,“監委”也認為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以及檢察官守則,因此提出彈劾。

  審查會共12名“監委”出席,開始就有“監委”質疑,為什麼不提糾舉,讓上級機關可以做調職處分。提案“監委”認為,“檢察總長”是特任官,不適合提出糾舉,沒有同等職務可以對調,加上徵詢多位法界學者專家意見後,決定提彈劾案。

  但也有“監委”認為,目前沒證據證明黃芳彥潛逃是陳聰明通風報信,相關的案件也另有“監委”調查。引發爭議的餐會只能說不恰當,但不到彈劾地步,也有“監委”私下表示,陳對於司法相當熟悉,遊走法律邊緣,要彈劾確實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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