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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洗錢多管齊下 被告一籮筐近期偵結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1-29 17:01:25  


  中評社台北11月29日電/扁家洗錢案後續偵辦將告一段落,台“最高檢”特偵組預計在年底前,將洗錢案、二次金改等案偵查終結;另有關台北地方法院另告發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涉貪污罪部分,特偵組考慮以裁判上一罪(係指行為人所為的犯罪行為在裁判上是以犯一罪來論處)關係,併案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據今日新聞報道,特偵組上週已密集傳喚馬維建、杜麗萍、吳景茂、陳俊英、杜麗莊、林文淵、陳致中、黃睿靚、等人說明,除前開發金總經理辜仲瑩尚未到案外,據了解,相關被告都做了最後陳述。 

  前“第一家庭”海外洗錢案,特偵組查出有多項管道,2003年至2005年間,辜仲瑩透過開發金財務長邱德馨,涉嫌協助吳淑珍將扁家60萬美元及新台幣3400萬元款項匯往海外,這筆錢最後分別匯入吳景茂位於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新加坡標準銀行帳戶內。辜、邱兩人已被列為洗錢被告。 

  2005年1月,前兆豐金董事長鄭深池涉嫌協助吳淑珍,將新台幣5千萬元換成美元,透過昇恆昌公司董事長江松溪等人帳戶,匯往吳景茂在新加坡的銀行帳戶,特偵組已將兩人列為洗錢被告,並於26日傳喚到案。 

  吳淑珍在2006年6月間,即請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與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大嫂陳俊英、友人陳經緯及吳文清等人,將原本存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新台幣7.4億元現金搬到前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住處。馬維建隨後依照指示,涉嫌將其中的5.7 億元匯到陳致中設在瑞士威格林銀行的帳戶。由於吳文清在今年10月間猝死,所涉洗錢部分被特偵組簽結外,包括杜麗萍、吳景茂、陳俊英、陳經緯、馬維建均被檢方列為洗錢被告,並在上週傳喚到案說明。另外,前元大證董事長杜麗莊涉嫌協助馬維建匯款海外,因此改列被告。 

  至於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涉案部分,檢方查出他曾協助吳淑珍處置2.8億元款項及價值上億元的珠寶,目前價值約1億元的裸鑽、珠寶已遭查扣,扁家購買寶徠豪宅頭期款6千萬元也已經明朗,剩下的2.2億元則有待檢方釐清。 

  除了上述洗錢事證,前中鋼董事長林文淵在2007年間墊款幫扁家低價購買兩戶元大一品苑豪宅,去年高價賣出獲利數千萬元,有協助扁家洗錢之嫌;但檢方發現吳淑珍迄今尚未付款給林文淵,也未領取獲利差價,林文淵行為是否構成洗錢還有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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