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26日電(記者 鄒麗泳)陳水扁下午第三度針對319槍擊案發布新聞稿,扁使用“319槍擊案被暗殺人陳水扁”之名,對“監察委員”吳豐山的調查報告展開反擊與控訴;同時,質疑馬英九用“國安局長”蔡朝明很不尋常。
“監察院”11月11日公布319槍擊案調查報告,指出四大疑點,包括第一槍是射向呂秀蓮;陳水扁的槍傷在肚臍下方,但當時穿的西裝褲、內褲都沒有血跡和彈孔,於理不合。
陳水扁今天透過扁辦指出,319槍擊案發生時,負責“總統”、“副總統”維安工作的“國安局”蔡朝明局長,於當年3月31日依他的要求請辭下台,後來更在7月6日遭“監察院”彈劾。但是,馬英九上任“總統”後,完全不顧先前“監察院”的彈劾紀錄,任命蔡朝明再次出掌“國安局”,此舉是否意味著馬英九對蔡朝明局長在319槍擊事件所作所為的平反或補償,諸多疑點及不尋常處,請“法務部”王清峰、“最高檢察署”陳聰明及特偵組務必要給社會及歷史一個交代。
對於大陸作家袁紅冰新書“2012台灣大劫難”談到,扁案與大陸當局有關,陳水扁懷疑指出,若有第二個兇手(陳義雄之外),是否為集團所為、幕後集團是誰?是否有政治動機?甚至與藍營或紅色中國有關連?
陳水扁還以“319槍擊案被暗殺人”的身分指出,他未自導自演,319當天遭受槍擊確是實情,腹部之傷口長11公分、寬2公分、深2公分,不只是槍傷,更是新傷,而且是在吉普車上中彈造成的。“監察委員”調查報告並未否認或質疑。
至於,陳義雄是否為兇手,如果是,是否為唯一兇手;若不是兇手,兇手是誰?正“副總統”幾乎同時中彈,間隔在一秒之內,是一人一槍兩彈,抑一人兩槍兩彈,還是兩人兩槍兩彈。
陳水扁強調,他還擔任“總統”任內,陳聰明“檢察總長”曾當面告知,特偵組檢察官重啟調查,除查扣有陳義雄的遺書,確定陳義雄是兇手無誤外,亦不排除另有其他的共犯兇手。他不得不懷疑,如有第二個兇手,是否為集團所為,該幕後集團是誰?是否有政治動機?甚至與藍營或紅色中國有關連?
陳水扁批評,“監察院”吳委員豐山依據家屬陳述,就本案之偵辦是否未詳加調查事證,草率認定陳義雄為唯一兇手,如果直接詢問他本人就可以釐清相關疑點。
但是,負責調查的“監委”卻捨此不由,他質疑,是否刻意疏漏而製造假議題,影射他的傷口為自導自演,身為當事人對“監委”如此粗糙之調查作為深感遺憾與不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