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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國家”機密文件 扁罪加一條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1-29 09:37:42  


特偵組去年搜索扁辦帶回大批文件資料,部分紙箱上並寫有“外交部+國安局+調查局”等字眼,經過鑑定,確認資料屬“國家”機密。(中時資料圖片)
  中評社台北11月29日電/台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去年搜索陳水扁卸任“總統辦公室”,查扣四十餘箱、近千件機密文件資料,經“總統府”、“國安局”等組成“扁辦機密文件鑑定專案小組”超過一年的鑑定後,鑑定報告日前正式函覆特偵組,確認資料屬“國家”機密保護法規範的“國家”機密。

  中國時報報道,特偵組認定扁此舉,已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卅四條的“刺探、收集國家機密罪”,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特偵組將依法追究扁的刑責,弊案纏身的陳水扁“罪加一條”。

  另外,由於扁案偵審期間,扁在自我辯護或對外說明時,曾有意無意洩漏部分觸及“國家”機密的內容,特偵組也將一併調查,扁有無另涉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洩漏或交付“國家”機密行為。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昨天證實,有關扁辦的四十餘箱機密文件,特偵組確實已經收到“總統府”等有關單位的鑑定報告,但相關內容及機密等級、數量,基於偵查不公開,不便透露。

  除了陳水扁外,特偵組也曾在搜索前“國安會副秘書長”邱義仁、前“外交部長”陳唐山等兩人住處時,搜獲一批機密文件資料,檢方亦將這些機密文件,透過“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送往相關單位鑑定是否屬於“國家”機密,儘管鑑定結果還未出爐,但邱義仁因涉“安亞專案”早已被列為“偵”字案被告。

  特偵組偵辦扁案,在去年九月廿五日第二度搜索扁辦時,查扣到四十餘箱機密資料文件。資料中除了有大批“總統府”機密文件、公文外,另有六箱“國安局”自03年至07年間情資,以及上呈扁的“國安日報”等機密情資公文。

  其餘相關機密資料,分別來自於“行政院”、“外交部”、“經濟部”、“國防部”、“中央銀行”、“調查局”、“警政署”等單位。其中“調查局”機密資料包括前“總統”李登輝時代,政府金援南非的“鞏案”洗錢調查報告。

  由於查扣機密文件資料繁雜,範圍極廣,且牽涉許多行政機關業務,因此特偵組請求“總統府”協助鑑定。最後由“總統府”出面組成專案小組,統合各行政機關進行鑑定,鑑定時間超過一年,堪稱是“國家”機密保護法實施後,近年來政府最大規模的機密鑑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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