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司法人員推薦會“揀蟀”
程序的“第一關”,是先由“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考慮人選。目前委員會成員包括當然主席李國能,當然委員、律政司司長黃仁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高等法院法官湯寶臣,中大校董會主席鄭維健,前大律師公會主席袁國強,前律師會會長史密夫,港大校長徐立之,以及青協總幹事王塲鳴等。待委員會考慮了人選後,就會將建議的人選告知行政長官。
程序的“第二關”,就是有關人選需要經由立法會同意。立法會發言人接受查詢時表示,政府將會向立法會提交委任有關人選任命的議案,議案必須獲得立法會過半數議員支持才能通過。議員可以就有關任命進行辯論。徵得立法會同意後,行政長官可就有關人選報人大常委備案。有關任命確認後,有關人選將於明年九月一日,在李國能卸任時即時接任。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程序,其實已有先例可循。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日,“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一致推薦李國能為特區首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議案最後獲臨立會通過。
當時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經過數星期間的密集會議,從超過一百四十名符合基本法及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的人選中,最後選出李國能作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員會除了考慮了符合有關法例的人選外,也考慮了私人執業和在律政署工作的大律師、已退休的首席法官、已退休的上訴庭法官,以及已退休的高等法院大法官等人選。
“銀行世家”公子 投身司法步青雲
現年60歲的李國能,於1948年12月生於香港,祖籍廣東鶴山,曾在香港聖保羅男女中學學習,後到英國打比郡普頓學校,畢業後考入英國康橋大學,獲文學碩士學位和法學碩士學位。在1970年,李國能獲得英國大律師執業資格,1973年成為香港執業大律師,2001年獲香港大學名譽博士學位。
李國能出身銀行世家,家族中多人是政商界名人,前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及前行政會議成員李國寶是他的堂兄。
去年榮獲香港大紫荊勳章
在法律行業平步青雲的李國能,於1982年8月任地方法院暫委法官;1986年8月任稅務上訴委員會副主席;1988年任御用大律師;1989年任大學及理工學院資助委員會主席、司法人員敘用委員會委員;1991年6月任暫委高院大法官;1992年 10月任行政局議員;1997年7月出任香港特區首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至今,並於2008年獲香港大紫荊勳章。
李國能又歷任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成員,香港賽馬會董事,土地發展公司主席,香港科技大學校董會副主席、嶺南學院校董、聖保羅男女中學校董會副主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