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24日電/陳水扁所涉及的“國務機要費”等案,台北地院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24日宣布,將在9月11日下午4點宣判,如果陳致中、黃睿靚等人認罪協商成立,全案最快在8月31日宣判,但若陳致中夫婦無法及時匯回瑞士12億元款項,認罪協商可能破裂,法院將加開庭期。而9月11日宣判當天,陳水扁可能重獲自由,也有可能再度遭羈押。
今日新聞報道,有律師表示,因為陳致中夫婦在瑞士留有大筆資產,如果宣判當天,扁遭判重罪,法官極有可能以“有逃亡之虞,或是不羈押難以執行刑責為由,繼續延押陳水扁”,把釋放陳水扁問題,交給二審法官決定。
9月11日扁案一審即將宣判,當天陳水扁是否可以重獲自由?外界都很關注;扁有可能交付保證金獲得自由,不然就是當庭獲釋,也有可能遭到還押看守所的命運。
有律師表示,如果一審審判,扁被判10年以上,“就是重罪,可能會構成他更加可能逃亡的理由,加上扁家在海外的大筆資產還沒匯回來,這是造成扁很有可能逃亡的誘因。”
扁家涉及“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案,以及特偵組追加起訴的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與前101董事長陳敏薰的給款案,經過近兩週密集進行提示卷證的程序,進入審判終了前最後的言詞辯論程序。24日上午由前科管局長李界木首先進行言詞辯論。
目前吳淑珍已於20日下午進行最後一次的提示證據;21日、22日全天完成“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進行提示卷證;23日輪到陳水扁,雖然扁對提示卷證也保持緘默,但本週已經完成所有提示卷證程序。
由於陳水扁採取不配合態度,拒絕詰問證人以及證據提示,28日進行最後的言詞辯論中,如果陳水扁仍拒絕答辯,庭訊進行將不受影響,因此蔡守訓決定將在9月11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