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24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龍潭購地案,今天就前科管局長李界木部分進行言詞辯論。合議庭在庭訊後,審判長蔡守訓諭知全案將於 9月11日下午4時宣判。
中央社報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等人涉及“國務機要費案”、竹科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案,以及特偵組追加起訴的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與前 101董事長陳敏薰的給款案,本週已進入尾聲。
合議庭上午首先進行李界木涉案部分的言詞辯論程序。公訴檢察官認為,李界木在偵查中與審理時供述不一,與陳水扁及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友人蔡銘哲有犯意聯絡,利用職務上行為收賄;李界木在辯論時坦承收受款項,盼法官給予緩刑。
經過3個小時言詞辯論後,審判長蔡守訓在中午12時20分許諭知全案將於9月11日下午4時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