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南非華商開除偷竊懶散員工反被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7-19 08:14:31  


  中評社香港7月19日電/南非《華僑新聞報》報道,日前,該報通過採訪南非勞工權益聯合工會主席肖勇,了解到了一起具有代表性的勞資糾紛案例,講述因員工偷竊、懶散,老板忍無可忍之下,華人店主開除員工反而被告的事件,相信很多華人雇主都曾面臨或聽說過這類問題。

  在約堡某華人商城開店的Z女士於半年前經人介紹,雇用了一名黑人勞工(以下簡稱M)幫忙看店以及做搬運等雜務。這名工人並非南非當地人,而是來自其它非洲國家。雙方一開始商定每月工資800蘭特,每星期發放一次。Z女士為謹慎起見,每次在該工人領完薪水後,都讓他欠一張單據留底。

  M在Z女士店裡工作了一段時間後,慢慢變得沒有以前勤快,開始遲到、早退,後來甚至出現了偷竊店裡的商品、消極怠工等行為。Z女士發現後,最先只是對M進行口頭警告,希望他能有所改進。但M將不當行為收斂了一段時間後,又在不知不覺間故態複萌。如此反覆再三,Z女士終於無法忍受,決定將M開除。

  殊不知,丟了工作的M立即轉向南非勞工仲裁調解委員會(The Commission for Conciliation, Mediation and Arbitration 或簡稱)尋求幫助。不久,Z女士就接到了CCMA發來的傳真,要求她支付給M等同三個月工資金額的錢,作為非法開除傭工的賠償。

  Z女士不服CCMA的決定,於是找到了南非勞工權益聯合工會主席肖勇。肖勇在聽完了整個事件經過後,認為Z女士的做法雖然合情合理,卻不合法。比照南非相關勞動法的規定,Z女士開除M的行為過程欠妥,具體表現在:

  首先,儘管Z女士能夠列舉出M在為其工作時的種種不當行為,但不能提供實實在在的證據證明M違反了勞動紀律,應該以開除處理。其次,在開除M時,Z女士沒有按照南非勞工法對雇工進行辭退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比如在辭退之前,沒有事先出示警告信等書面通知。再次,Z女士在雇用M的整個過程當中,存在著許多不合規範的漏洞,具體有: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