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鄧玉嬌案 民意促正義凸顯社會進步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20 04:47:55  


6月16日,庭審結束後,鄧玉嬌(左)與母親走出法庭。
  中評社香港6月20日電/法國《歐洲時報》6月19日載文《鄧玉嬌案 民意促正義凸顯社會進步》,摘要如下:

  日前,備受中國關注、影響甚至波及海外的“鄧玉嬌刺官案”作出出乎很多人意料一審判决:鄧玉嬌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系防衛過當,且鄧玉嬌屬于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又有自首情節,故免于處罰。鄧玉嬌當庭開釋。媒體均捕捉到鄧玉嬌在其母陪同下自由走出法院的鏡頭。近幾日,判决結果,不僅持續受到民間熱烈叫好,也獲得兩岸三地主流媒體評論的肯定。但也有海外媒體在看到其“合民意”的同時質疑其“合法性”,認為真正的法制社會,其司法不應受公眾情緒之左右。看來,圍繞鄧玉嬌案的爭論遠未塵埃落定。

  鄧玉嬌案之所以在中國大陸引起轟動效應,是因為鄧玉嬌的遭遇,並非罕見的個案,而是普遍存在於大陸各地的“不良官”與“小女子”、强與弱具有代表性的社會現象。而這類有可能“分分鐘”發生的事件,或因金錢,或因權勢,未升級為命案,也就難以浮上輿論的水面。偏偏這位不良官員碰上了誓死不從的“烈女”,一刀刺出一個全民喝彩的新聞焦點,也就不足為怪了。

  在大陸的各種社會矛盾中,貪官與草民的矛盾可謂最為刺眼。尤其在當今貪官污吏為百姓深惡痛絕,中共高層著力反腐、鐵腕治吏,輿論推波助瀾的社會環境下,鄧玉嬌“以弱勝强”的判决結果是既合情也合理的。體現某種正義伸張的法制精神。當然,毋庸諱言:案件無法置身于這個以民意為核心的强大影響之外,堪稱一個典型的受民意影響的判决。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