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22日電/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日前在法院大翻供,強調自己沒收賄,陳水扁也未指示龍潭案採先租後購,而是“行政院”及“經建會”的決定;但《壹週刊》取得當時“經建會”一紙公文,可以看出“經建會”不擬採先租後購方案。公文中還強調,廣達公司董事長林百里同意花百億元買龍潭土地,但在陳水扁介入後才出現轉向,改為先租後購,這個決定平白讓政府捐失百億元。檢方為了懲罰說謊的李界木,已決定撤銷他的減刑請求,改加重其刑。另外,特偵組本週也將追加起訴扁珍二項重罪。
最新一期《壹週刊》報導,李界木在特偵組應訊時供稱,陳水扁確實在會中指示“先租後購”,他才會推動全案。雖然事後他翻供,但在這個會議之後,廣達的立場突然出現轉向,也可以看出陳水扁介入的痕跡。2003年12月25日,“行政院”“經建會”回給“行政院”祕書長的公文顯示,當時廣達集團原本願意花百億元購買龍潭土地,卻因扁在“總統府”召集會議指示,林百里因此發函給科管局,表示廣達做了審慎評估,“考量入區後的永續經營及所投入各項資金能夠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並利於科管局的整體管理等諸多因素,不予採行第二方案。”廣達從原先說要買龍潭土地,突然轉為不買了,同一個公司,之前評估說可行,陳水扁介入後就改變,讓廣達轉向由買變租,政府成了冤大頭,平白多花了百億元的人民血汗錢,幫林百里及辜成允所掌管的二家公司解危,而這只公文完全揭穿李界木為自己及陳水扁脫罪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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