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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界木翻供:只拿3千萬酬謝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4-16 15:11:34  


  中評社台北4月16日電/龍潭購地案關鍵證人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上午出庭與陳水扁對質,李界木大翻供,原本在台北地院當庭認罪的李界木,不斷說明政府對龍潭土地“先租後購”的好處,更是成功的模式,檢察官指控他貪汙,但事實上,他只有拿到三千萬的“酬謝金”,整個過程中,從頭到尾都與錢無關,而且沒有期約與對價,怎會賴到他身上。

  聯合晚報報道,由於李界木是特偵組扣緊陳水扁涉貪的關鍵人物,李界木除了應吳淑珍要求,到玉山官邸當面向陳水扁會報後,也出席在“總統府”的“五人會議”,並在“總統府”向陳水扁報告龍潭案,李界木的翻異前供,證詞對陳水扁涉貪相當有利,也讓龍潭案的增添變數。

  李界木表示,他在美國待了31年,期間在美國聯邦政府工作並退休,由於他是當時政府的黑名單,拿不到回台的入境簽證,直到1995年左右李登輝取銷黑名單才結束管制,並於1999年回台。

  李界木說,“先租後購”是很好的政策,廣達公司董事長林百里在龍潭設廠後,光是開發道路就花了四億元,等於免費贈送給“國家”,他說,中部科學園區的一、二期,也是採先租後購的模式,由於當時西進大陸的廠商很多,為鼓勵企業根留台灣,提供土地留住企業,不僅幫助廠商,也提供就業機會。

  李界木表示,在他與蔡銘哲接觸的過程中,只談到龍潭土地評估可否納編為新竹科學園區的可行性,根本沒有談到法令的問題,過程中,蔡銘哲也沒有暗示高層有收錢的事,是整個案子定案後,蔡銘哲說要給他錢,他先是拒絕,表示他不要錢。

  李界木以長期待在美國經驗表示,在海外說NO,就是不要,但蔡銘哲誤以為他客氣,第二次直接把三千萬送到他家,他自認在龍潭案沒有對價,也不發生期約問題,才收下這筆“酬謝金”。

  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上午為龍潭購地案出庭作證時翻供,他在偵查中自白受指示協助促成購地案,也繳回3000萬元貪汙所得,被請求減、免刑,如今,因供詞出現變化,刑事寬典可能被取消,還可能面臨更重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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