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18日電/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洗錢案,18日再度傳喚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說明;不過,黃芳彥在傳票指定的時間並未到案,也未請假,特偵組下午正式對黃芳彥發布通緝,時效長達20年。黃芳彥也成為扁案中第一名遭到通緝的對象。“立委”邱毅認為,對這麼惡劣的人,必須要發佈通緝,才能代表台灣的態度。
今日新聞網報道,聽到特偵組發佈通緝黃芳彥,邱毅表示,亡羊補牢時猶未晚,總比不發佈來得好吧!他強調這是代表特偵組的態度,代表台灣的態度,他指對一個這麼惡劣一再耍弄檢調單位的黃芳彥,如果特偵組連發佈通緝,註銷台灣的護照都不敢做,如何要求國外給予司法互助。
特偵組18日下午召開記者指出,特偵組自去年11月下旬起陸續接獲黃芳彥涉嫌洗錢案並展開調查,調查至今並無延遲。特偵組指出,黃芳彥替扁妻吳淑珍保管的珠寶,經專家歸類鑑定後,共75項,除已鑑定的裸鑽11顆價值新台幣4700多萬元,另6項手錶需另行鑑定外,其餘58項珠寶經專家鑑定,共值5500多萬元,合計1億餘元。
檢察官林嚞慧表示,專案小組查出黃芳彥幫扁家處理的資產包括2億8000萬元,還有珠寶及鑽石,吳淑珍日前向特偵組遞交的陳報狀指稱,黃芳彥曾幫她保管原來存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的6000萬元款項,扣除這6000萬元後,有2億2000萬元來源不明,是新出現的可疑資金。
辦案人員表示,有心人士藉由對部分證人筆錄斷章取義,刻意造成社會輿論,與事實完全背道而馳,更造成被告因此怯於返台面對,但特偵組仍秉持法律與證據辦案,不會受到外界影響。
黃芳彥原為扁案的證人,後改為被告,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去年12月11日向檢方供稱,黃芳彥疑協助扁家藏匿珠寶及洗錢,特偵組在12月16日搜索黃芳彥住處、辦公室及銀行保險箱,查扣1000多萬元現金,黃芳彥則早於11月3日搭機離境。
今年1月22日特偵組再度傳訊黃芳彥作證,翌日黃芳彥隔海電告特偵組在西裝口袋等處,藏放扁家價值逾2億元的裸鑽珠寶,特偵組2月13日再度傳他作證,黃芳彥聲稱在辦理移居相關手續不克返台,至今滯美不歸。
吳淑珍日前應訊時坦承曾交給黃芳彥6000萬元,其中4000萬支付兩戶寶徠花園廣場頭期款及裝潢費用,其餘款項已被檢察官查扣。特偵組兩次就訊吳淑珍時,她都表示希望黃芳彥從美國返台交待案情,但黃芳彥與扁家關係好,疑畏罪不敢面對司法調查,特偵組高度認為黃芳彥配合扁家阻礙特偵組釐清洗錢案真相。
至於媒體指稱黃芳彥是“帝王級的證人”,據相關人士表示可能言過其實,黃芳彥僅協助前吳淑珍隱匿珠寶及6000萬元,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被“妖魔化”之後導致黃芳彥不敢返台;黃芳彥所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第2條第2款罪嫌,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黃芳彥在美國行蹤成謎,洛杉磯時間3月4日中午曾被台灣媒體堵到,黃芳彥發現記者後感到相當訝異,面露尷尬笑容,當時他身穿休閒服開著新買的日系北美車廠休旅車離開他所居住的爾灣公寓大樓。行蹤曝光後,他在爾灣的住處變成媒體24小時留守的“芳彥休息站”,和兩年多前黃芳彥為了扁嫂的SOGO禮券走避美國東岸相比,這回他“保密防媒體”的技巧進步不少,甚至可能已經趁機離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