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11日電 (記者 康子仁)台北地方法院上午提訊陳水扁,再度針對扁家弊案召開準備程序庭。由於律師已經具狀表示意見,所以審判長希望律師不必再陳述,但扁委任律師石宜琳堅持要說明,甚至還批評審判長“睜眼說瞎話”,蔡守訓一怒,要求記載在筆錄當中。擔心會有後遺症的石宜琳,也要求在筆錄當中註明“我跟審判長說道歉”。
石宜琳表示,希望直接進入言詞辯論部份,審判長表示,既然律師已經具狀表示意見,所以就不需要針對陳述的內容一一說明,但石宜琳起身強調,還是希望要說明,而且刑事訴訟法也有規定,審判長怎麼可以“睜眼說瞎話”。
聽到石宜琳突然重批審判長,在場所有人包括蔡守訓在內,全都嚇了一跳,只見檢察官林達立即站起來,要求律師注意自己的言詞,蔡守訓也特別要求書記官,把“睜眼說瞎話”載明在筆錄當中。
看到蔡守訓要求把這句話載入筆錄,或許是擔心可能會有後遺症,也馬上要求書記官,把“我跟審判長說道歉”這句話也記錄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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