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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案繼續開庭 扁求法官不要再吃麵包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11 12:39:18  


  中評社台北3月11日電 (記者 康子仁)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針對“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和洗錢案,再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庭訊一開始,陳水扁就抱怨每次開庭,一天要吃4個麵包,希望能夠吃家裡準備東西。檢察官也不滿,每次開庭都要拖到下班以後,希望律師發言能夠精簡。

  上午9點30分準時開庭,陳水扁委任律師石宜琳就表示,他要提出一個人道請求,扁開完庭之後,回去沒吃晚餐,希望能夠准許,由家屬自備飲食給被告食用,因為扁中午只吃2塊麵包,身體不舒服,胃酸過多,希望能夠准許家屬自備飲食給扁吃。

  對於律師提出的請求,審判長蔡守訓未置可否,諭知依規定辦理,沒有說可以也沒說不可以,只強調相信扁也不希望自己和一般被告有不同待遇。

  為了吃麵包的問題,陳水扁也起身表示,他不是要和一般被告不一樣,主要是因為這個案子常常開庭,一般被告忍耐一天吃一餐麵包,縱使一天吃兩個麵包都可以度過,但問題是昨天1天2餐各吃2個麵包,今天連續開庭又要吃2塊麵包,這個案子開庭頻率較高,常常晚上都是吃麵包,所以現在的規定就是吃麵包,是否人道請庭上斟酌。

  由於每次開庭都要拖到很晚,蒞庭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勤綱建議審判長,未來開庭是否要拖到下班以後,檢方認為這個問題有相當值得思考的意義,如果可以的話,檢方期待下午5點30分以前終結當天的期日。

  林勤綱接著說,這不是法院單方面的問題,檢方為了有所配合,已經在發言上儘量節約時間,也呼籲律師共同致力改善眼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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