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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濟協議 劉兆玄:“立法院”握有決定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2-27 13:17:37  


  中評社台北2月27日電(記者 黃惠玟)台灣“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英文名稱從未定過,未來要叫什麼都還有待討論。對於兩岸簽署這項協議,劉兆玄強調,一定會事前經過“立法院”,全民充分溝通,簽署協議前也會向“立院”報告,在簽完之後更會送“立院”審查,“立法院”握有生不生效的最後決定權,“立院”不過,當然就不會生效。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今天上午質詢劉兆玄,批評CECA名稱一日數變,現在又要改名,就像是“馬英九改了名,也不會改變喜歡男人的傾向,雖然馬英九這個名字那麼英挺”,事實上,協議裡面的內容才是重點。他稱,兩岸這個協議裡只要涉及“主權”部分,一定就要公投。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多次表示,未來兩岸的經濟協定不涉“主權”,政府也絕對不會讓台灣的“主權”有絲毫的損傷,因此,兩岸的經濟協定不需要公投,因為公投有太多的技術性,且會被操弄,不利多元討論。

  高志鵬指先簽後送“國會”違反國際慣例。賴幸媛堅持這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的規定,該條例對於兩岸簽定協議有嚴謹的規範,而先簽後送也是依法行政的做法。“陸委會”會依條例再做更細緻的研擬。

  劉兆玄說,要簽協議之前,一定會事前經過充分的溝通,會和“立院”溝通,也會和全民溝通,簽署協議前,也會先向“立院”報告,再去協商,簽完後一定會送“立院”審查。他強調,這整個程序都會是很嚴謹的,至於生效部分,他強調,“立法院”保持有生不生效的權利,“立法院”不通過,協議當然不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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