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準備不足倉促應戰
裁決結果傳至原告“歐洲保護中華藝術聯合會”會長高美斯耳中時,他正在西班牙出差。他坦言對裁決結果不感到驚訝,但是他強調,上訴是想喚醒法國公眾對文物的正確認識。
高美斯與代理律師任曉紅都預料到了裁決的結果。儘管如此,訴訟過程中也有讓任曉紅感到遺憾的地方。早在庭審開始之前,與中國民間律師團的關係問題就讓高美斯和任曉紅備感壓力。法國有人利用高美斯與中國民間律師團的關係做文章,說他是拿了中國政府的錢給中國辦事。為了回應這種聲音,高美斯2月20日向媒體發了一份聲明,表明自己與中國民間律師團以及劉洋個人沒有任何接觸,他的司法行動沒有接受中國方面的任何資金支援。
劉洋無疑是媒體關注的另一焦點人物。在得到敗訴的消息時,劉洋表示雖敗猶榮,“因為在法國巴黎的法庭裏面,我們發出了中國人不屈的聲音。”對於律師團下一步的打算,劉洋發誓要把官司繼續打下去,“想要回自己的孩子就得交贖金?他們就像是綁匪,真是可恥。”劉洋表示,還要採取措施,力爭讓這次拍賣流拍。若不能流拍,將找到買首人,重新提起訴訟,以形成共同侵權為由,將其與拍賣方列為共同被告。
在任曉紅看來,繼續打官司的打算有些不切實際,她表示,她自己不會再提起上訴,因為“這個案子的特殊性在於兩個銅首是150年前搶來的”。
不管這場官司是否要繼續下去,中國方面律師團的準備顯然是不太充分的。此前,有媒體報道“追討”律師團致皮埃爾?貝爾熱的律師信就存在不少問題。一名不願具名的法律界人士在閱讀信的複印件後表示,該信起草得不謹慎和規範,事實不夠確鑿,操作手法顯得粗糙:譬如“佳士得”誤為“佳士德”,語氣也顯得情緒化。這位法律界人士說,追討律師團“要改進的實在是太多了”,包括準備工作不足、資金不足、中外溝通不足等一系列問題。
訴訟主體缺位成要害命門
法庭上,還沒有進入實質性的審理程式,法官一紙“原告沒有上訴主體資格”直擊控方要害。按照辯方律師的說法,具有上訴主體資格應該是中國政府或圓明園管理處等官方機構。
巴黎大法院的駁回聲明,在中國國內引起反響。究竟誰才具有上訴主體資格?《中國青年報》發表的一篇評論把批評的矛頭直指圓明園管理處,該評論文章認為,此次文物追索訴訟的最佳原告是圓明園管理處。“一些相關的政府部門,如圓明園管理處、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中華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會的表現,實在令人沮喪之極。”
對於來自輿論的批評與質疑,圓明園管理處頗為無奈。圓明園新聞發言人宗天亮回應說:“圓明園管理處作為一個文物的行政管理部門,其所有職能的履行都是在目前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框架範圍內來進行。圓明園管理處聲明的言外之意,是國家沒有賦予它追討海外流失國寶的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