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20日電(記者 李仲維分析報導)兩岸各界倡議已久的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台灣“陸委會”昨天又提出新說法,定調為“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為這項議題投下了變數。
兩岸兩會過去十幾年來,只簽署過協議,從來沒簽過協定,不管是經濟合作的內容或是名稱,兩岸都還沒開始談,光是一個名稱,馬政府就把大家搞得團團轉。
事實上,私人之間所簽訂的叫做契約,國家之間才有可能簽訂協定或條約,過去兩岸兩會簽署的都是協議,但在廣義上,也算是一種書面協定。
兩岸簽署綜合性經濟合作的文件,對台灣經濟發展是有利的,也是台灣避免在區域經濟邊緣化的重要關鍵,名稱其實不是重點,重要的是內容,而且要及時。馬政府顯然慢了好幾拍,當各界倡議了老半天,大家都以為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就是CECA的時候,“陸委會”現在不但跳出來否定CECA,更把兩岸協議拉高到協定的層次。
協定和協議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很可能會讓這項議題險阻重重,海基會和海協會必須以更高的智慧和毅力,來促成兩岸經貿關係走向正常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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