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8日電/前“立委”李慶安雙重國籍案在前日“中選會”做出撤銷台北市議員及第四、五、六屆“立委”當選公告決議,已暫時落幕。據了解,原本“中選會”並無把握能在前日會中做出最後決定,而是前一天(五日)晚間召開委員會前夕,“外交部”緊急將美國國務院一紙函覆密件送進“中選會”,成了壓垮李慶安的最後一根關鍵稻草。
中國時報報道,由親民黨推薦的“中選會”委員趙叔鍵痛批“中選會”擴權,創下行政干預司法的不良示範。“中選會”則對部分委員的反彈感到十分不解,秘書長鄧天祐明白表示,“中選會”是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的相關規定,以及美國在台協會(AIT)五日的最新函文所做決議,這是行政作業程序,絕無干預司法疑慮。
“中選會”:依照選罷法 有權撤銷
“中選會”有無法律依據可做出裁判?鄧天祐表示,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當選人在當選後、就職前須放棄外國國籍,否則視同當選無效,“中選會”是《選罷法》的主管機關,依法當然可以行使職權。
“中選會”官員透露,針對李慶安案,“中選會”委員已開會多次,但都無法做出決定,問題在於原本美國國務院的函文內容較為模糊,僅說明相關規定,並未明確指出李慶安目前的國籍狀況,以致每次委員會總陷入各說各話局面。不過,五日晚間臨開會前夕,“外交部”緊急將一紙美方國務院的最新函覆送進“中選會”,局勢就此改觀。
李初任公職 並無放棄美籍意圖
美國國務院的函覆密件清楚說明兩部分,其一是指出,“李慶安於一九九四年在台灣初任公職時,並未盡到展現她有意圖放棄其美國國籍之義務”。“中選會”官員進一步說明,國務院該部分函文已講明,李慶安從一九九四年初任台北市議員直至第六屆“立委”二○○七年一月止,均擁有美國國籍且未放棄,已明顯違反選罷法,因此“中選會”可以逕為認定“當選無效”。
另美國國務院函文第二部分,則是就李慶安第七屆“立委”的說明指出,“至於李慶安法律顧問重新向美方提出請求,希望美方承認李慶安於二○○八年初已喪失美國國籍一案,美國國務院正針對該請求進行審理中”。“中選會”指出,該部分說明係針對李慶安任第七屆“立委”資格是否有效,依國籍法應由“立法院”來認定。
針對趙叔鍵質疑,李慶安的雙重國籍資料處於灰色地帶,“中選會”沒有取得足以證明李慶安的雙重國籍的資料,也未邀請李慶安做說明,即強行表決撤銷李慶安的民代資格,太過草率。
AIT證明國籍 李拿不出反證
鄧天祐指出,“中選會”六日在委員會上,亦已要求李慶安委任律師就AIT五日的最新函文提出說明,李慶安委任律師張元宵會中答稱,對此為美國方面律師所為,他不知情。
“中選會”委員吳雨學亦表示,AIT的函文已經非常清楚,國務院已經完成審查,李慶安要推翻此原則,必須要負舉證責任,但李慶安方面只是一再重申,依照美國《移民法》的規範,始終未拿出官方證明文件,才會陷入各說各話的局面。
吳雨學表示,李慶安如不服,美國的律師可以向美國聯邦法院在提出訴願,同樣的,“中選會”的決議,李慶安也可以再提出訴願,但“中選會”不可能無限期擱置下去,已達可以處理階段,自然沒有不處理的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