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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認定李慶安於1991年至2005年2月具雙重國籍,決定撤銷她第七屆台北市議員及第四、五、六屆“立委”當選人名單公告,並註銷當選證書。 |
中評社台北2月7日電/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昨天開會認定前“立委”李慶安仍然具有雙重國籍,決議撤銷李慶安第七屆市議員,第四、五、六共計三屆“立委”(從1994年到2007年)的當選公告,同時註銷當選證書。李慶安是“國會”全面改選以來,第一位被撤銷當選公告的“立委”。
聯合報報道,李慶安昨晚發表聲明指出,她宣誓就職台北市議員時就已不具雙重國籍,“中選會”決議明顯違法;李慶安律師李永然連續兩次說“不可思議”,認為“中選會”決議倉促、草率,開會前就已有“預定的看法與見解”,他對結果感到遺憾,建議李慶安提出行政訴願救濟。
“中選會”撤銷李慶安當選資格的依據,是向美國國務院的查詢結果,據指出,美國國務院認定李慶安雖然宣誓就任台北市議員,但並沒有放棄美國國籍的意圖。
“中選會”昨天召開委員會,討論是否撤銷李慶安當選公告,雖然會議前,包括李慶安及部分“中選會”委員都質疑:“為什麼這麼趕?如果美國最後認定李慶安喪失美國籍怎麼辦?”
但昨天會議結束之後,秘書長鄧天祐公開證實,“中選會”已在前天收到“外交部”轉來的美國國務院正式回覆。鄧天祐說,函覆指出,“美國國務院已完成李慶安美國國籍之行政審查,認為李慶安於1994年在台灣初任公職時,並未盡到展現她有意圖放棄其美國國籍之義務。”
美國國務院的回覆,讓李慶安“出任市議員自動喪失美國籍”的最後防線破功,也成為“中選會”撤銷當選公告、註銷當選證書的重要依據。鄧天祐說,根據這些事實,“中選會”認定李慶安先後就任台北市議員或“立法委員”前,都沒有放棄外國國籍。
李慶安昨天沒有出席“中選會”,而是委託律師張元宵、李永然到場陳述意見。與會官員表示,會場討論熱烈,光李慶安律師就講了一個多小時,最後“中選會”動用記名表決,以八比三通過撤銷李慶安資格案。
當選證書註銷 李慶安"薪"情挫著等
另外,中時電子報報道,紛擾多時的李慶安雙重國籍案終於敲槌定案,“中央選舉委員會”6日下午決議,認為李慶安從1994年到2005年,擔任台北市議員和“立法委員”公職期間,具有美國國籍,因此將撤銷李慶安的當選公告,和註銷當選證書。李慶安接著要面對的是台北市議員和“立法委員”公職期間薪資將遭追討窘境。
根據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統計李慶安擔任“立委”、台北市議員期間領取總共超過新台幣1億元的薪水,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民進黨“立委”除透過司法告發外,也可能藉“立委”補選產生政治壓力來追討李慶安億元薪資。所以李慶安未來的日子仍舊很難過。
“中選會”昨日經過兩個多小時的激烈討論,最後以8票對3票,認為李慶安具有雙重國籍,依照修正前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7條之1的規定,當選人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當選後就職前放棄外國國籍;逾期未放棄者,視為當選無效,決議撤銷李慶安的當選公告,註銷其當選證書。
“中選會”秘書長鄧天佑表示,“中選會”是透過外交管道取得美國國務院的文件資料,文件表示李慶安在1994年擔任台灣公職時,並未展現“放棄美國國籍的義務”,因此認為李慶安依然具有美國國籍。
鄧天佑也表示,“中選會”做出行政處分,若是李慶安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救濟。
而至於是否會追回李慶安在擔任台北市議員和“立委”期間的薪資,“中選會”表示,須由發薪單位決定是否追討薪資,也就是須交由台北市議會和“立法院”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