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李慶安薪資?朝野黨團意見不同
中央社則報道,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昨天認定前“立法委員”李慶安於1991年到2005年2月具雙重國籍,註銷當選證書。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呼籲追討李慶安薪資;中國國民黨團說,應先釐清法律問題。
“中選會”認定李慶安於1991年至2005年2月具雙重國籍,決定撤銷她第七屆台北市議員及第四、五、六屆“立委”當選人名單公告,並註銷當選證書。
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黨團肯定“中選會”敢在國民黨執政下,發揮道德勇氣,依法註銷李慶安當選證書。
他呼籲國民黨籍“立委”及台北市議員,順應民意,大義滅親,共同追討李慶安歷年違法領取的薪資公帑,檢察官也應立刻偵辦,追訴李慶安刑責,絕不可因李慶安辭職就了事。
國民黨團書記長楊瓊瓔指出,“中選會”獨立運作,尊重“中選會”決定。李慶安過去是專業民意代表,無法續任民代是社會損失,但李慶安日前已退黨、辭職,對黨與社會都展現負責態度。
至於是否追討李慶安薪資,她說,這件事是法律問題,應待“法務部”與司法院釐清,在野黨不能只管藍綠,不問是非,否則依民進黨團標準,應先追回前“立委”劉寬平的薪資。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立委”於就職後因死亡、辭職、經判決當選無效確定或其他事由出缺時,區域選出者,應自死亡日、辭職日或選舉委員會收到法院確定判決證明書日或其他出缺事由發生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但所遺任期不足1年時,不補選。
“中選會”註銷公職資格 李慶安將提訴願
對於“中央選舉委員會”註銷李慶安當選證書,李慶安透過律師發布聲明指出,她擔任台北市議員及“立委”時不具雙重國籍,“中選會”無權註銷當選資格。李慶安將提出訴願。
李慶安委任律師李永然說,“中選會”無權認定,站在保障公民權益的立場,李慶安會尋求法律救濟,提出訴願。
“中選會”下午開會決議,認定前李慶安於1991年至2005年2月具雙重國籍,決定撤銷李慶安第七屆台北市議員及第四、五、六屆“立委”當選人名單的公告,並註銷當選證書。
李永然於“中選會”委員會議陳述意見後離去,並發布李慶安聲明稿指出,“中選會”所做處理,於法有違;李慶安在議員及“立委”任內,不具雙重國籍身分,自無違法可言,且對於李慶安是否涉雙重國籍案也正由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官偵辦中。
聲明表示,“中選會”是選務機關,對當選人是否因當選後就職前仍兼具雙重國籍而視為當選無效,既非“中選會”權責範圍,又何來權限認定或決議註銷李慶安當選資格。
聲明指出,選委會無權對李慶安任期已屆滿的第七屆台北市議員及第四、五、六屆“立委”逕為註銷當選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