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20日電/陳水扁昨天在法庭上主動談到吳淑珍好不容易把錢放到海外,怎麼還會匯回來?還說競選連任“總統”時,根本不缺現金。扁自承“我家有錢”,連檢方都嚇一跳,認為扁現在是進退兩難,被逼說出部分“實情”。
聯合報報道,陳水扁為了反駁起訴書中控稱,扁家在二零零四年一月起陸續收受台泥辜家四億元賄款,因同年二月間,吳淑珍突然以選舉急需大量現金為由,要求蔡銘哲將其中一億元匯回台灣使用,蔡銘哲與郭銓慶考量吳淑珍“需款孔急”,由郭銓慶先行墊支一億元等內容。陳水扁在法庭上表示,“總統”大選時他根本不缺錢。
陳水扁抨擊,他看到檢方的筆錄和卷證,內容非常矛盾,龍潭案中說“有一億台幣從匯出去的錢再匯回來,還說是二、三月間我競選連任需要現金、需款孔急”,根本就不是事實。
陳水扁直言,姑且不論特偵組查到包括銀行保險室裡的現金,當時“根本沒有缺現金”,也沒有需款孔急需要現金。
他質疑蔡銘哲說法矛盾,說到激動處,竟說“我太太好不容易把錢放到國外,怎麼還會匯回來?”還強調當時競選“總統”連任時,“不缺錢、不缺現金、選舉經費也夠,怎麼還會叫人把錢匯回來,完全不合邏輯。”並說“如果真是賄款,還會匯來匯去嗎?”
陳水扁在法庭上的話一出,檢方認為,陳水扁至少講了實話,承認吳淑珍把錢放到海外花了不少功夫,匯到海外後根本就不想再匯回台灣,更承認選舉時擁有花不完的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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