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隱匿扁家海外密帳情資案 檢方要查葉盛茂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8-17 17:49:59  


  中評社台北8月17日電/“最高檢”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國務費”及扁家海外資金案,竟衍生出“調查局”今年一月已接獲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夫婦有疑似洗錢情資,卻沒有交給“檢察總長”陳聰明的吃案疑雲。“法務部”將案件移請“高檢署”研究後,將交由台北地檢署調查,檢方將儘快傳訊前“調查局長”葉盛茂,但暫無對質必要。

  “法務部”長王清峰今天表示,所有公文都有文號可查,究竟有無隱匿情資,應交由檢察官認定,“法務部”上週五已將案件移請“高檢署”,經研究後,隱匿情資與境外司法互助,由北檢負責,特偵組全力偵辦“國務費”與扁家海外資金是否涉不法。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表示,北檢將待收到“法務部”轉函後,儘速分案指派檢察官調查。

  中央社報道,特偵組上週傳訊“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主任”周有義作證,周有義證稱,今年一月,洗錢防制中心接獲來自開曼群島及陳致中夫婦開戶情資後即將資料交給當時調查局長葉盛茂,事後並曾數次提醒葉盛茂。

  雖然葉盛茂昨晚發布聲明,坦承未交付情資,是“個人疏失”,但有向陳聰明口頭報告,被陳聰明駁斥,陳聰明強調從未聽取葉盛茂報告此事,呼籲葉盛茂“坦然面對”。

  刑法第一三八條“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周有義與陳聰明的說法均對葉盛茂不利。檢方將先傳訊葉盛茂,再就訊陳聰明,除非各方說法再度南轅北轍,否則暫無安排葉盛茂與周有義或陳聰明對質的必要。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